发明名称 一种工地用手推车
摘要 一种工地用手推车,包括底板、框体、倒料装置、支架装置、气缸装置、定位装置及顶靠装置,底板上设有第一支撑块、第一滚轮及第一斜杆,框体上设有第一倒料块、第一推板、第一推动杆、第一气缸、第一支架、第一支撑杆、第一横杆及第一定位块,倒料装置包括第二倒料块、第二支架、弹性杆及第二横杆,支架装置包括第三支架、第三横杆、握持框、第二斜杆、第三斜杆、第二支撑杆、第四横杆、第三支撑杆及第五横杆,气缸装置包括第二气缸、第二推动杆及连接杆,定位装置包括第一定位架、第六横杆及第一定位杆,本发明能够将手推车内的建筑材料顺利的倒出去,自动化程度高,无需人力推动,大大降低了人工劳动强度。
申请公布号 CN10577486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20
申请号 CN201610114227.8 申请日期 2016.03.01
申请人 柏跃龙 发明人 柏跃龙
分类号 B62B3/065(2006.01)I;B62B3/08(2006.01)I 主分类号 B62B3/065(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工地用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地用手推车包括底板、位于所述底板上方的框体、位于所述底板左侧的倒料装置、位于所述框体右侧的支架装置、位于所述框体下方的气缸装置位于所述支架装置上方的定位装置及位于所述气缸装置左侧的顶靠装置,所述底板上设有位于其下方的第一支撑块、设置于所述第一支撑块上的第一滚轮及位于所述第一支撑块一侧的第一斜杆,所述框体上设有位于其内部的第一倒料块、位于所述第一倒料块上方的第一推板、位于所述第一推板右侧的第一推动杆、位于所述第一推动杆右侧的第一气缸、位于所述第一气缸右侧的第一支架、位于所述框体下方的第一支撑杆、设置于所述框体上的第一横杆及位于所述第一倒料块上方的第一定位块,所述倒料装置包括第二倒料块、位于所述第二倒料块下方的第二支架、位于所述第二倒料块上方的弹性杆及位于所述第二倒料块右侧的第二横杆,所述支架装置包括第三支架、位于所述第三支架右侧的第三横杆、位于所述第三横杆右侧的握持框、位于所述第三横杆下方的第二斜杆、位于所述第三支架左侧的第三斜杆、位于所述第三斜杆左侧的第二支撑杆、位于所述第三斜杆上方的第四横杆、位于所述第四横杆上方的第三支撑杆及位于所述第三支撑杆上方的第五横杆,所述气缸装置包括第二气缸、位于所述第二气缸上方的第二推动杆及位于所述第二推动杆上方的连接杆,所述定位装置包括第一定位架、位于所述第一定位架右侧的第六横杆及位于所述第一定位架下方的第一定位杆,所述顶靠装置包括第四斜杆、位于所述第四斜杆右侧的凸块、位于所述凸块上方的第一弹簧、位于所述第一弹簧右侧的弯曲杆、位于所述弯曲杆右侧的缓冲杆、位于所述缓冲杆右侧的第二弹簧。
地址 233100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前进村前进队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