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熀踏车及动力传动系统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27199 申请公布日期 1979.11.01
申请号 TW06610455 申请日期 1977.03.14
申请人 劳伦斯.基.布朗 发明人 LAWRENCE G.BROWN
分类号 B62M1/02 主分类号 B62M1/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脚踏车传动系统,具有一从动轮(14),可由骑车人施力至输入装置(24,26)经由一传动系统(30,40)便从动论作单方向性之移动,该传动系统之特点如下:变力传送装置(30,32,34,36),在施力于踏板时被连续不断运转;上述变力传送装置(30,32,34,36)系适合在每一输入力之周期内可变地控制施加至从动轮(14)之输入力之大小及时间;及根据由该传动系统获得之预定最佳输出力特性,该变力传送装置(30,32,34,36)系适合于每一输入力之周期内可变地控制从动轮(14)以力输入装置(20,26)之各位置为准之旋转位置。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至少一个变力传送装置系具有一可变外围之凸输表面(202)之凸轮构件(200)。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及第2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至少一个上述之变力传送装置系一摆动装置(62或204或530,或666及667或780或810或830或840)。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3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一可选择调整之连接装置(84或224或560或772及773或794及796或814或852),以可操作方式与摆动装置结合,以便在一最低及最高速度范围内对从动构件之输出速度作实质上无限之选择调整。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4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一适合以选择方式操作可选择调整连接装置之遥控器具(86及88或230及232或430-440)。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5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在传动系统中之可选择操作之速度比例倍增装置(90-106或234-268或450-466或566-610或640-652),适于以选择方式改变从动轮之速度比例。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6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遥控器具(108,110或270及272)系供以选择方式操作该速度比例倍增装置之用。8﹒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一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双传动系统,一种为可由力输入装置(20,24)之一所操作之传动系统(30,34,48),及另一种则为可由力输入装置(22,26)之另一个操作之传动系统(32,36,40)。9﹒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一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力输入装置包括相隔一八0度之旋转曲柄臂构件(20,26)及固定于该旋转曲柄构件上之踏板构件(24,26)。10﹒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一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连接装置(52),适合以操作方式连接凸轮构件(200)至力输入装置。11﹒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一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连接装置(222或524)适合以直接操作方式连接摆动装置至凸轮构件(200)。12﹒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一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连接装置(234及236或564或648),适合以操作方式连接速度比例改变装置至从动轮(14)。13﹒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一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连接装置(88或130及132或160及162或174及176或190或233或422或574或660及665或798及800)适合以操作方式连接速度变化装置至摆动装置。14﹒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一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针对踏板(24,26)而设计及配置之凸轮构件(200)之一部份(326或360至362或372至374)适于在力输入装置之一施加之力转移至力输入装置之另一个之期间,使来自力输入装置之连续力量转移至可旋转传动构件。15﹒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一项之传动系统,该传动系统具有针对力输入装置而设计与配置之一凸轮部份(326或364至366或374至384),以造成力输入装置及传动系统间之力传送特性中之一项预定之变化。16﹒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中任一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针对力输入装置而设计及配置之一凸轮部份(324或362至366),以使最大之输入力能量与最大之力传送能量及传动系统之最小阻力相配合。17﹒根据上述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第15项中任一项之传动系统,其特点为针对力输入装置而设计及配置之一凸轮部份(364-366),以使最大输入力能量与最小之力传送能量及传动系统之最大阻力相配合。
地址 美国内华达州卡逊布第錂95旧北公路第錂2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