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含吡虫啉残留的烤烟实物标样自然基体阳性材料获取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含吡虫啉残留的烤烟实物标样自然基体阳性材料获取方法。首先对栽培的烟株喷洒浓度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每亩施药量为3g;每株烟株取第10、11、12叶位的烟叶,于施药后的2小时,以及1、3、5、7、10、14、21、28、35、42天取样并检测吡虫啉残留含量,绘制变化曲线;根据变化曲线在施药后第5天、第10天、第14天取样,所摘烟叶经烘烤、粉碎,过筛后混匀即可;所述烤烟实物标样自然基体阳性材料中吡虫啉含量为3.30±0.22mg/kg。所述方法可制备出与真实检测样品一致的烤烟中吡虫啉残留分析质控用自然基体标准样品,保证了相同条件下质控样与检测样提取率的一致性,所制备的自然基体标准样品均匀、稳定,存储、使用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10619814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2.07
申请号 CN201610608656.0 申请日期 2016.07.29
申请人 云南省烟草农业科学研究院 发明人 师君丽;孔光辉;陈萍;吴玉萍
分类号 G01N1/28(2006.01)I;G01N30/06(2006.01)I 主分类号 G01N1/28(2006.01)I
代理机构 昆明知道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3116 代理人 谢乔良;何晓钧
主权项 一种含吡虫啉残留的烤烟实物标样自然基体阳性材料获取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施药、监测及制样工序,具体包括:A、施药:对栽培的烟株喷洒浓度70%吡虫啉水分散粒剂,每亩施药量为3g;B、监测:每株烟株取第10、11、12叶位的烟叶,分别于施药后的2小时,以及1、3、5、7、10、14、21、28、35、42天取样,依据YC/T 405.1‑2011检测吡虫啉残留含量,绘制吡虫啉残留含量的变化曲线;C、制样:根据吡虫啉残留含量的变化曲线在施药后的第5天、第10天、第14天采摘烟叶,所摘烟叶经过烘烤加工成干烟叶,再将干烟叶粉碎成粉状,通过40目筛后混匀,即得到所述的含吡虫啉残留的烤烟实物标样自然基体阳性材料;所述烤烟实物标样自然基体阳性材料中吡虫啉的含量为3.30±0.22mg/kg。
地址 650021 云南省昆明市圆通街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