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持式电动工具 | ||
摘要 | 一种手持式电动工具(10a;10b),尤其是锤钻和/或电镐,包括冲击机构(12a;12b),用以沿冲击轴线(14a;14b)产生冲击脉冲,以及驱动单元(16a;16b),用以至少驱动冲击机构(12a;12b)。此外,手持式电动工具(10a;10b)包括壳体(18a;18b),其至少包围冲击机构(12a;12b)和驱动单元(16a;16b),且包括至少一个主手柄(20a;20b),其连接于壳体(18a;18b)并可由操作者握住。主手柄(20a;20b)的至少大部分在壳体(18a;18b)中定位在冲击轴线(14a;14b)的第一侧,且驱动单元(16a;16b)的至少大部分在壳体(18a;18b)中定位在与冲击轴线(14a;14b)的所述第一侧相反的第二侧(22a;22b)。这样,可以有利地实现手持式电动工具(10a;10b)的紧凑结构,并且操作者能够容易地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10a;10b)。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07977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7.02.01 |
申请号 | CN201080068697.6 | 申请日期 | 2010.08.27 |
申请人 | 博世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甄波;万莫山;柴海华;宋春雷;陈铁 |
分类号 | B25D1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25D1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永新同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6 | 代理人 | 杨胜军 |
主权项 | 一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冲击机构(12a;12b),用以产生沿冲击轴线(14a;14b)的冲击脉冲;驱动单元(16a;16b),用以至少驱动所述冲击机构(12a;12b);壳体(18a;18b),其至少包围所述冲击机构(12a;12b)和所述驱动单元(16a;16b);以及至少一个主手柄(20a;20b),其连接于所述壳体(18a;18b)且能够由操作者握住,所述主手柄沿背向驱动单元的方向延伸;其中,所述主手柄(20a;20b)大部分或全部定位在所述冲击轴线(14a;14b)的第一侧,并且,所述驱动单元(16a;16b)在壳体(18a;18b)中大部分或全部定位在与所述冲击轴线(14a;14b)的第一侧相反的第二侧(22a;22b);所述主手柄为V形的,具有第一臂(56b)和第二臂(58b),第一臂在驱动单元的区域中连接于壳体,且第二臂在冲击机构的区域中连接于壳体。 | ||
地址 | 310052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5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