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设备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设备(2),所述照明设备具有防尘盖(6)和通风连接部(14),该通风连接部引导至所述照明设备(2)的内部空间(12)中,其中,所述通风连接部(14)的开口(50)连接到所述防尘盖(6)的边缘(32;24)处,并且所述开口(50)基本呈缝隙形状地沿着所述边缘(32;24)延伸。 |
申请公布号 |
CN10554644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5.04 |
申请号 |
CN201510695889.4 |
申请日期 |
2015.10.23 |
申请人 |
汽车照明罗伊特林根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A·巴特;U·舒伯特;M·金德勒;B·米尔鲍尔 |
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F21V29/60(2015.01)I;F21V31/03(2006.01)I;F21W101/02(2006.01)N;F21W101/10(2006.01)N;F21W101/14(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路盛律师事务所 11326 |
代理人 |
马飞;王桂玲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设备(2),所述照明设备具有防尘盖(6)和通风连接部(14),该通风连接部引导至所述照明设备(2)的内部空间(12)中,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连接部(14)的开口(50)连接到所述防尘盖(6)的边缘(32;24)处,并且所述开口(50)基本呈缝隙形状地沿着所述边缘(32;24)延伸。 |
地址 |
德国罗伊特林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