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电子烟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电子烟,包括电子烟本体,电子烟本体设置有用于容纳烟液的储油组件,用于雾化烟液的雾化组件以及用于给雾化组件和雾化组件供电的电池杆组件,雾化组件设置有第一锁止机构,储油组件设置有与第一锁止机构配合的第二锁止机构,电池杆组件抵靠在所述第一锁止机构时所述第一锁止机构与第二锁止机构配合可限制所述储油组件与雾化组件发生相对运动,电池杆组件与所述雾化组件分离时所述第一锁止机构可解除限制所述储油组件,使得电池杆组件的拆卸过程不会因为误操作导致储油组件松动,避免了漏油情况产生,提升了用户体验。
申请公布号 CN204949515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1.13
申请号 CN201490000173.7 申请日期 2014.09.16
申请人 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秋明
分类号 A24F47/00(2006.01)I 主分类号 A24F47/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王宝筠
主权项 一种电子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子烟本体;所述电子烟本体设置有用于容纳烟液的储油组件,用于雾化所述烟液的雾化组件以及用于给所述雾化组件供电的电池杆组件,所述储油组件可拆卸连接在所述雾化组件的一端,所述电池杆组件可拆卸的连接在所述雾化组件的另一端;所述雾化组件设置有第一锁止机构,所述储油组件设置有与所述第一锁止机构配合的第二锁止机构,所述电池杆组件与所述雾化组件相连时所述电池杆组件能够抵靠在所述第一锁止机构上,使所述第一锁止机构与第二锁止机构配合以限制所述储油组件与雾化组件发生相对运动,所述电池杆组件与所述雾化组件分离时所述第一锁止机构可解除限制所述储油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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