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大体积空气动力学高尔夫球杆头
摘要 一种大体积空气动力学高尔夫球杆头,其具有至少400cc的杆头体积以及至少4.4英寸的前到后尺寸,当受到平行于地平面且导向杆头前面的100mph的风时,其产生小于1.5lbf的正向标准化的气动阻力。该球杆头具有冠状部,该冠状部具有位于地平面上方的顶点高度上的冠顶,其中,在冠顶和击球面之间的冠状部的一部分具有小于3英寸的顶到前的曲率半径。该球杆头在高于最大击球面高度的高程处、在冠状部的表面上可具有顶点后附着提高区域,该最大击球面高度起始于冠顶并向杆头背面延伸。
申请公布号 CN10208904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6.08
申请号 CN200980127342.7 申请日期 2009.07.01
申请人 亚当斯高尔夫合股公司 发明人 杰弗里·阿尔伯特森;迈克尔·伯内特
分类号 A63B5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3B5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代理人 余刚;吴孟秋
主权项 一种大体积空气动力学高尔夫球杆头(100),包括:A)中空本体(110),具有至少400cc的球杆头体积、击球面(200)、底部(300)、冠状部(400)、前面(112)、背面(114)、根部(116)和尖部(118),其中所述中空本体(110)具有至少4.4英寸的前到后尺寸(FB);B)所述冠状部(400)具有位于高于地平面(GP)的顶点高度(AH)处的冠顶(410),其中所述冠状部(400)的位于所述冠顶(410)和所述击球面(200)之间的一部分冠状部(400)具有小于3英寸的顶到前曲率半径(Ra‑f);C)所述击球面(200)具有顶边缘(210)和底边缘(220),其中,顶边缘高度(TEH)是所述顶边缘(210)高于所述地平面(GP)的高程,并且底边缘高度(LEH)是高于所述地平面(GP)的所述底边缘(220)的高程,其中最大顶边缘高度(TEH)至少是2英寸,并且所述顶点高度(AH)和所述最大顶边缘高度(TEH)之间的顶点比率至少是1.13;以及D)其中,当受到平行于所述地平面(GP)的100mph的风时、当所述大体积空气动力学高尔夫球杆头(100)被定位在设计方向上并且风被导向所述大体积空气动力学高尔夫球杆头(100)的前面时,所述大体积空气动力学高尔夫球杆头(100)具有小于1.5lbf的正向标准化的气动阻力。
地址 美国德克萨斯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