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玻璃、发光装置用被覆材料及发光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可实现400℃以下的被覆处理温度下的被覆且长期不易发生劣化、变性的玻璃。一种玻璃,其特征在于,以氧化物基准的mol%表示,包含27%~33%的P2O5、50%~70%的SnO、0~10%的ZnO、0.5%~5%的CaO和0~5%的B2O3。
申请公布号 CN10191008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2.08
申请号 CN200980102136.0 申请日期 2009.01.09
申请人 旭硝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松本修治;中村伸宏;和田直哉;大崎康子
分类号 C03C8/08(2006.01)I;C03C3/16(2006.01)I;C03C3/19(2006.01)I;H01L33/00(2006.01)I 主分类号 C03C8/08(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刘多益;胡烨
主权项 一种玻璃,其特征在于,以氧化物基准的mol%表示,包含27%~33%的P2O5、50%~70%的SnO、0~10%的ZnO、0.5%~5%的CaO、0~5%的B2O3、0~3%的Ga2O3、0~3%的In2O3和0~3%的La2O3。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