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内燃机配气机构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的内燃机配气机构,其具有至少一个排气气门操作单元(10)和进气气门操作单元(11)以及运行模式转换单元(12),所述运行模式转换单元设计成,为了调节内部的排气再循环将所述排气气门操作单元(10)切换到排气再循环运行模式。所提出的是,运行模式转换单元(12)设计成,为了调节内部的排气再循环附加地将所述进气气门操作单元(11)切换到排气再循环运行模式。 |
申请公布号 |
CN10408102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0.01 |
申请号 |
CN201380006663.8 |
申请日期 |
2013.01.08 |
申请人 |
戴姆勒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T·斯托尔克;A·冯盖斯伯格-海芬伯格 |
分类号 |
F02D13/02(2006.01)I;F01L1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2D13/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吴鹏;殷玲 |
主权项 |
一种机动车的内燃机配气机构,至少具有排气气门操作单元(10)和进气气门操作单元(11)以及运行模式转换单元(12),所述运行模式转换单元设计成,为了调节内部的排气再循环将所述排气气门操作单元(10)切换到排气再循环运行模式,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行模式转换单元(12)设计成,为了调节内部的排气再循环附加地将所述进气气门操作单元(11)切换到排气再循环运行模式。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