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显示装置。该显示装置包括:第一发光器件,在保护构件中布置在一条线上;第二发光器件,平行于第一发光器件且与第一发光器件交替布置;以及光学构件支撑件,在保护构件中且在第一和第二发光器件之间。每个光学构件支撑件位于由两个相邻第一发光器件和两个相邻第二发光器件限定的平行四边形的中心处,每个透明光学构件支撑件包括面对一个第一发光器件的第一表面以及与第一表面相对且面对一个第二发光器件的第二表面。每个光学构件支撑件包括具有第一和第二表面的板部以及延伸穿过保护构件的钩部。板部的宽度随着到钩部的距离的增大而减小。
申请公布号 CN10342492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04
申请号 CN201310127387.2 申请日期 2013.04.12
申请人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发明人 芮相宪;河周和;宋大训;刘宰硕;沈揆宪;郑东勋;李铉宇
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I;F21S8/00(2006.01)I;F21V19/00(2006.01)I;F21V5/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屈玉华
主权项 一种显示装置,包括:光学构件;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发光器件,设置在所述光学构件下面以提供光到所述光学构件;保护构件,容纳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发光器件;以及透明光学构件支撑件,位于由所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发光器件限定的四边形的中心处,所述透明光学构件支撑件包括:钩部,固定到所述保护构件;和板部,从所述钩部延伸并包括面对所述第一至第四发光器件中的所述第一发光器件的第一表面以及面对所述第三发光器件的第二表面,该第三发光器件设置在相对于所述第一发光器件的对角位置处。
地址 韩国京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