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直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直尺,包括透明的直尺本体,直尺本体上直边设有刻度,所述直尺本体上还设有刻痕线,所述刻痕线与直尺直边呈30度、45度、60度或90度,或者前述四种角度的任意组合。所述直尺本体上设有四根刻痕线,四根刻痕线分别与直尺直边呈30度、45度、60度和90度;本实用新型所设计的直尺,当需要画一条与已知线段呈30度的线条时,使30度刻痕线与该已知线段重合,这样,直尺的直边必然与该已知线段呈30度,沿着直边即可画出与该已知线段呈30度的线条,这样使用非常方便,无需使用三角尺或量角器,有利于提高答题速度。其他角度如:45度、60度或90度也可按照上述方法画得。 |
申请公布号 |
CN20251793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11.07 |
申请号 |
CN201220101970.7 |
申请日期 |
2012.03.18 |
申请人 |
陈丹燕 |
发明人 |
陈丹燕 |
分类号 |
B43L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43L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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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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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直尺,包括透明的直尺本体,直尺本体上直边设有刻度,其特征是所述直尺本体上还设有刻痕线,所述刻痕线与直尺直边呈30度、45度、60度或90度,或者前述四种角度的任意组合。 |
地址 |
311266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楼塔镇大同二村伊家店6组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