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以天然气为燃料加工木屑生产活性碳的环保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以天然气为燃料加工木屑生产活性碳的环保方法,该方法依次包括原料处理、碳化活化、回收漂洗、脱水干燥及粉碎包装六个步骤,其中碳化活化步骤是将经过清洁脱脂的木屑与一定浓度的磷酸溶液混合均匀后,送入转炉内在一定温度下碳化造孔。所述转炉供热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并在炉内两处各装一个天然气燃气灶及设置一个使热量不过快向外传递的保温缓冲装置,通过控制木屑在炉体内轴向移动速度及控制炉体内五个区段的温度,使转炉各区段轴向温度更接近活化温度,产品质量和产量得到了较大提高,同时改善了生产环境,减少了环境污染,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请公布号 CN10260292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25
申请号 CN201210072489.4 申请日期 2012.03.20
申请人 湖北腾达生态活性炭有限公司 发明人 蔡正先;周沉柱;梅建国;胡华平
分类号 C01B31/08(2006.01)I 主分类号 C01B31/08(2006.01)I
代理机构 黄石市三益专利商标事务所 42109 代理人 瞿晖
主权项 以天然气为燃料加工木屑生产活性碳的环保方法,依次包括原料处理、碳化活化、回收漂洗、脱水干燥及粉碎包装六个步骤,其中碳化活化步骤是将经过清洁脱脂的木屑与一定浓度的磷酸溶液混合均匀后,送入转炉内在一定温度下碳化造孔,其特征在于:a.所述转炉供热采用天然气为燃料;b.在距离转炉出口0.8m及5m处各装一个天然气燃气灶;c.在距离转炉出口18~20m处设置一个使热量不过快向外传递的保温缓冲装置;d.控制木屑在炉体内轴向移动速度为0.6~0.75m/min;e.通过调节燃气灶的燃烧强度控制炉体内A、B、C、D、E五个区段的温度分别为39‑400℃、420‑430℃、480‑490℃、390‑380℃、280℃,所述的A、B、C、D、E五个区段是指以转炉出口为起点,分别是转炉出口至炉体0.8m段,炉体0.8m‑7m段,炉体7m‑15m段,炉体15m‑22m段,炉体22m‑28.1m段。
地址 435500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停前镇三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