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基于矿灯微弱光探测的井下人员探测仪与人员监视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矿灯微弱光探测的井下人员探测仪与人员监视系统,所述探测仪设有高、低两种灵敏度光探测器和分别与它们电连接的电控模块,电控模块中设有比较单元和存储单元,存储单元中存储有预先设定的照度下限值,比较单元将所述低灵敏度光探测器探测到的实际照度值与所述照度下限值比较,当低灵敏度光探测器探测到的实际照度值达到或超过所述照度下限值时,电控模块控制所述高灵敏度光探测器停止工作,所述系统包括若干所述探测仪、若干传输分站和一个管理总站,三者间两两连接并通信。本发明可实现对矿灯微弱光的探测与报警,在无需增加矿工个人的作业装备的情况下即可判断放炮区域内是否有人,减轻矿工的负担,降低装备管理难度。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0596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6.20 |
申请号 |
CN201110324507.9 |
申请日期 |
2011.10.24 |
申请人 |
毛允德 |
发明人 |
毛允德;杨凤城 |
分类号 |
E21F17/18(2006.01)I |
主分类号 |
E21F17/1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卓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9 |
代理人 |
陈子英 |
主权项 |
一种基于矿灯微弱光探测的井下人员探测仪,其特征在于设有高、低两种灵敏度光探测器和分别与这两种光探测器电连接的电控模块,所述电控模块中设有比较单元和存储单元,所述存储单元中存储有预先设定的照度下限值,所述比较单元将所述低灵敏度光探测器探测到的实际照度值与所述照度下限值比较,当所述低灵敏度光探测器探测到的实际照度值达到或超过所述照度下限值时,所述电控模块控制所述高灵敏度光探测器停止工作。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安宁庄路4号无忧港科技园区3号楼42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