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属于汽车技术领域。它解决了现有的汽油版车型的后地板因无法直接安装电源电池而不能改造成电动版车型的问题。本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包括金属制成的板体,板体下方具有储物腔,板体上开设活动挡板,活动挡板开启时能够使车体的室内与板体下方的储物腔相连通。本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通过开设活动挡板,使车体根据动力源的需求进行简易的拆换装配实现了两用车的结构转换,从而促进了新型环保车型的技术拓展,提供了更人性、更合理、更具能源保护与发展意义的车型。 |
申请公布号 |
CN20191432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8.03 |
申请号 |
CN201020667819.0 |
申请日期 |
2010.12.20 |
申请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景兴;吴雪珍;邹凌华;何伟;丁勇;李书福;杨健;赵福全 |
分类号 |
B62D25/2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2D25/2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
代理人 |
张智平 |
主权项 |
一种汽油、电动两用车的后地板,包括金属制成的板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板体(1)下方具有储物腔,所述的板体(1)上开设活动挡板(2),所述的活动挡板(2)开启时能够使车体的室内与所述板体(1)下方的储物腔相连通。 |
地址 |
317000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方大道2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