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坛紫菜贝壳壳孢子二次培育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坛紫菜贝壳壳孢子二次培育方法:取贝壳壳孢子第一次放散后的贝壳,在培育池进行再培育;培育池水深20~30cm,水温28~30℃,培育13~30天;培育过程加磷酸二氢钾;培育过程进行缩光处理,缩光5~8天,每天7~8小时,光照强度控制800~1000lx;取培育所得的贝壳丝状体进行镜检,当双分细胞占整个壳孢子的80%以上,即放散壳孢子;在海水温度≤27℃,将壳孢子放散、下海附网。本发明采取将壳孢子放散后的贝壳即刻进行二次利用,一方面可以通过集中培育措施,促使壳孢子第二次成熟和放散,为生产提供第二次规模化苗种,从而达到稳产和高产的效果;另一方面,提高了养殖坛紫菜的产能,降低生产成本。
申请公布号 CN10213267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7.27
申请号 CN201010585465.X 申请日期 2010.12.02
申请人 象山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象山太空红紫菜育苗场 发明人 刘长军;尹根卫;郑岳夫
分类号 A01G33/02(2006.01)I 主分类号 A01G33/02(2006.01)I
代理机构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 33228 代理人 代忠炯
主权项 一种坛紫菜贝壳壳孢子二次培育方法,其特征在于:培育步骤为:(1)取贝壳壳孢子第一次放散后的贝壳,将其铺设在培育池底部进行培育;(2)培育池中加入水深20~30cm的海水,水温为28~30℃,培育时间13~30天;(3)培育过程加入磷酸二氢钾,5~10ppm,每10天施肥1次;(4)培育过程进行缩光处理,缩光时间5~8天,每天7~8小时,光照强度控制在800~1000lx;(5)取培育所得的贝壳丝状体进行镜检,当双分细胞占整个壳孢子的80%以上,即可进行放散壳孢子;(6)在海水温度≤27℃,将壳孢子放散、下海附网。
地址 315700 浙江省象山县丹河东路海岸带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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