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椭圆形车工钻石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2755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6.01
申请号 TW094109821 申请日期 2005.03.29
申请人 微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松村保;川渊良范;伊藤明
分类号 A44C17/00 主分类号 A44C1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一种椭圆形车工钻石,是针对具有:柱状之腰围(girdle)、被设置于腰围上部,且其顶部具有被作成八边形的桌面刻面之冠部(crown)、及被设置于腰围下部之底部(pavilion),上述腰围,在其与冠部之间具有上部棱,在其与底部之间具有下部棱,与桌面刻面平行之腰围剖面之轮廓线被作成椭圆形或类似椭圆之形状的钻石,其特征为:该钻石具有:由含有轮廓线之长轴且垂直于桌面刻面之平面所形成的中央面、及位于中央面由与桌面刻面垂直相交之直线所形成的中心轴、及以中心轴作为中心在轮廓线之至少一方的长轴端上外接于轮廓线之圆所形成的外接圆,并且,具有由:上述中央面、及具有腰围剖面之轮廓线的短轴及上述中心轴的平面、及将该平面及上述中央面在中心轴的周围所形成之角度予以2等分之平面所形成的八分割面,上述桌面刻面,具有:在中央面上相对向之2顶点、及对称于中央面的6顶点,上述冠部,在腰围上部棱与桌面刻面之间的周围,具有:8个被作成四边形的冠部主刻面、8个被作成三角形之三角刻面、及16个腰上刻面,上述各冠部主刻面是分别为:将各八分割面与腰围上部棱交叉之点、及桌面刻面之各顶点作为对向顶点,且在与相邻的各冠部主刻面之间的另一顶点为共有,之四边形,上述各三角刻面是分别为:将上述桌面刻面之各边作为底边,该边之两端分别具有顶点,将相邻之2个冠部主刻面所共有之上述另一顶点作为对向顶点,的三角形,上述各腰上刻面是分别为:在冠部主刻面的侧边之中,将在腰围上部棱上具有一端的边作为底边,在腰围上部棱上具有顶点,之三角形或椭圆扇形(sector),上述底部,在上述中心轴的下端具有下顶点,在该下顶点与腰围下部棱之间的周围,具有8个底部主刻面及16个腰下刻面,该各底部主刻面是分别为:在上述下顶点与腰围下部棱之间的周围,从下顶点朝向上述八分割面分别与腰围下部棱交叉之点延伸的四边形或部分四边形,且在与相邻的底部主刻面之间共有上述下顶点作为一端的边,并且上述底部主刻面之中至少7个底部主刻面之各个,是分别将上述各八分割面与上述外接圆之交点、及上述下顶点作为对向顶点而被形成,上述腰下刻面,是形成于底部主刻面与上述腰围下部棱之间,上述各腰下刻面,是在底部主刻面的侧边之中,将于腰围下部棱上具有一端的边作为底边,在腰围下部棱上具有顶点之三角形或椭圆扇形,各底部主刻面,在其两侧分别具有1个上述之腰下刻面,腰围剖面之轮廓线所形成之上述椭圆形或类似椭圆之形状,当长轴方向半径(以下称为「长径」)为a、其短轴方向半径(以下称为「短径」)为b时,短长径比(b/a)为0.6以上,关于4对相对于中心轴而互相位于相反位置的2个底部主刻面所形成的底部主刻面对,是具有各对之各个底部主刻面分别隔着腰围而相对向之冠部主刻面,该等2个底部主刻面及2个冠部主刻面及桌面刻面,在该等刻面内具有共通的垂直面。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上述中心轴被设置于腰围剖面之轮廓线的长轴中心,上述外接圆是在上述轮廓线的两长轴端上外接于轮廓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上述各底部主刻面具有:将上述各八分割面与上述外接圆之交点、及上述下顶点,来作为对向顶点。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上述各底部主刻面,是与桌面刻面之间具有实质上相同的底部角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具有实质上相同之底部角度的各底部主刻面隔着腰围而对向的冠部主刻面,是与桌面刻面之间具有实质上相同的冠部角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各底部主刻面与桌面刻面之间具有的底部角度、及各冠部主刻面与桌面刻面之间具有的冠部角度,是位于将:以横轴为底部角(p),以纵轴为冠部角(c)而画出的曲线上之点(p,c):(43°,10°)、(41°,14°)、(37°,23°)、(35°,33°)、(35°,36°)、(37°,42°)、(39°,42°)、(41°,36°)、(43°,24°)及(44.7°,9°)连结之线所围住的领域中。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上述腰围在全周上具有实质为相同的腰围高度,并且,除了从下顶点朝向长轴方向延伸之2个底部主刻面之外的6个底部主刻面、及位于该6个底部主刻面之中相邻的2个底部主刻面之间的腰下刻面,在各刻面与腰围下部棱之间,具备有:在其与桌面刻面之间具有比底部角更大的角度的调整面,并在上述各刻面与上述调整面之间形成棱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具有将上述各八分割面与上述外接圆的交点、及上述下顶点作为对向顶点的上述至少7个底部主刻面,与桌面刻面之间具有实质上相同的底部角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具有实质上相同之底部角度的各底部主刻面隔着腰围而对向的冠部主刻面,是与桌面刻面之间具有实质上相同的冠部角度。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各底部主刻面与桌面刻面之间具有的底部角度、及各冠部主刻面与桌面刻面之间具有的冠部角度,是位于将:以横轴为底部角(p),以纵轴为冠部角(c)而画出的曲线上之点(p,c):(43°,10°)、(41°,14°)、(37°,23°)、(35°,33°)、(35°,36°)、(37°,42°)、(39°,42°)、(41°,36°)、(43°,24°)及(44.7°,9°)连结之线所围住的领域中。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上述腰围在全周上具有实质为相同的腰围高度,并且,除了从下顶点朝向长轴方向延伸之2个底部主刻面之外的6个底部主刻面、及位于该6个底部主刻面之中相邻的2个底部主刻面之间的腰下刻面,在各刻面与腰围下部棱之间,具备有:在其与桌面刻面之间具有比底部角部更大的角度的调整面,并在上述各刻面与上述调整面之间形成棱线。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与桌面刻面平行之腰围剖面之上述轮廓线,是为椭圆。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与桌面刻面平行的腰围剖面的上述轮廓线,是作成2个椭圆弧相交而形成的形状。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椭圆形车工钻石,其中:与桌面刻面平行的腰围剖面的上述轮廓线,是作成3个椭圆弧相交而形成的形状。
地址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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