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烟草制品的切割装置
摘要 一种卷烟制造器中的切割装置,包括:一鼓(2),绕第一轴线(T)上转动,通过该鼓(2)将沿着一进料方向(B)前进的两个连续卷烟杆(3)切割成棒(3a),以及一对刃(5),绕横向于进料方向(B)延伸的第二轴线(C)转动,并且以一由切割棒(3a)的长度所表示的距离与杆(3)分开;切割鼓(2)和对刃(5)由三个齿轮(15、16、18)的轮系来互连,三个齿轮(15、16、18)的转动轴线通过两个连杆(24、25)来连接成对,从而当对刃轴线(C)相对于进料方向(B)重新定位时,齿轮(15、16、18)可保持恒定的啮合接触。因此,连杆(24、25)提供一定时装置,该定时装置能够同步切割鼓(2)和对刃(5)的运作,保持不受对刃(5)的转动轴线(C)和卷烟杆(3)的路径之间的距离的变化的影响。
申请公布号 CN10101539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20
申请号 CN200710006367.4 申请日期 2007.02.01
申请人 吉地股份公司 发明人 V·斯瑞格诺利;L·巴拉蒂;E·瑟伦
分类号 A24C5/28(2006.01)I;A24D3/02(2006.01)I;B26D1/12(2006.01)I;B26D5/08(2006.01)I;B26D7/26(2006.01)I 主分类号 A24C5/28(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胡晓萍
主权项 一种用于烟草制品的切割装置,包括:一切割鼓(2),通过该切割鼓(2)将至少一个连续杆(3)分成离散的棒(3a),该切割鼓(2)装备有至少一个刀片(4),并且绕一相对于所述连续杆(3)所跟随的进料方向(B)成角度的转动轴线(T)而转动;一对刃(5),该对刃绕一正交于所述进料方向(B)的轴线(C)转动,并且以一取决于所述棒(3a)的长度的距离与所述连续杆(3)分开,周边装备有至少一个机构(8),在切割行程期间通过该机构(8)支持和引导所述连续杆(3);传动装置(22),通过该传动装置(22),运动在所述切割鼓(2)和所述对刃(5)之间传输,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装置(22)用作定时装置,通过该定时装置来同步所述切割鼓(2)和所述对刃(5)的运作;以及这种定时装置包括一齿轮系(15、16、18),该齿轮系(15、16、18)可在调整所述对刃(5)的转动轴线(C)和所述连续杆(3)之间距离的步骤期间保持恒定的啮合接触。
地址 意大利博洛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