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9330型整体式机体减振器箱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9330型整体式机体减振器箱,属于柴油机部件领域,包括机体及减震器箱体,本技术要点在于机体的一侧水平向外设置与之一体的减震器箱体,该减震器箱体水平向外凸出。本实用新型对现有技术设备进行上述改进后,由于使机体与减震器箱体一次性铸造成为了一体式结构,这样就在保障强度的前提下,不再需要分别对机体及减震器箱体分别进行铸造,并分别进行二次精加工,因此具有结构合理,铸造更简便,精度控制更容易,使用后整体使用寿命长的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20179466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4.13 |
申请号 |
CN201020549857.6 |
申请日期 |
2010.09.30 |
申请人 |
淄博柴油机总公司 |
发明人 |
黄猛;王中义;辛强之;陈山;范崇华;庄保怡 |
分类号 |
F02B77/00(2006.01)I;F16F1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2B7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马俊荣 |
主权项 |
一种9330型整体式机体减振器箱,包括机体及减震器箱体,其特征在于机体的一侧水平向外设置与之一体的减震器箱体,该减震器箱体水平向外凸出。 |
地址 |
255077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湖光路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