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照明系统,该照明系统包括至少一照明模块以及一机构,照明模块包括一光源、一第一反射器以及一第二反射器。第一反射器包括一第一反射面,第二反射器包括一第二反射面。光源产生一直射光束,该直射光束经由第一反射面反射后产生第一反射光束,第一反射光束由第二反射面反射后产生第二反射光束,直射光束则直接照射至该第二反射器而产生一第三反射光束,该第二反射光束与该第三反射光束产生一投影模式,该机构可移动第二反射器,或是移动光源,进而调整第二反射器与光源的相对位置,以改变投影模式。
申请公布号 CN10174956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6.23
申请号 CN200810186725.9 申请日期 2008.12.12
申请人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发明人 姜雅惠;萧正达;胡鸿烈;杜冠洁
分类号 F21S2/00(2006.01)I;F21V7/04(2006.01)I;F21V14/04(2006.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2/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彭久云
主权项 一种照明系统,包括:至少一照明模块,其包括:光源,用以产生一直射光束;第一反射器,其中,该光源位于该第一反射器之中,该第一反射器还进一步包括一第一反射面用以接受该直射光束并反射形成一第一反射光束;第二反射器,包括一第二反射面,用以反射该直射光束及该第一反射光束,分别形成一第二反射光束与一第三反射光束,并由该第二反射光束与该第三反射光束结合产生一投影形态;以及机构,用以调整该第二反射器与该光源的相对位置,以改变该投影形态。
地址 中国台湾新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