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本发明的照明器具具有多个杆状光源灯,将其插入在内部具有反射体的反射板内使用,在该照明器具中,使杆状光源灯与反射体的位置关系最佳化,提高其照明效率。照明器具(10)具有为了反射光而将内面作为反射面的伞状的反射板(2),和在反射板(2)的顶板部(2a)近旁固定基端部并插入在反射板(2)内的多个杆状光源灯(1);其中:在反射板(2)的顶板部(2a)的附近,朝反射板(2)开口侧突出地配置以外面作为反射面的反射体(3),反射体(3)的突出长度d1为反射板(2)内的杆状光源灯的突出长度d2的1/3~3/4。
申请公布号 CN10160601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12.16
申请号 CN200780049715.4 申请日期 2007.04.10
申请人 石桥三代次 发明人 石桥三代次
分类号 F21V7/00(2006.01)I;F21Y103/025(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7/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何腾云
主权项 1.一种照明器具,具有为了反射光而将内面作为反射面的伞状的反射板,和在反射板的顶板部近旁固定基端部、插入在反射板内的多个杆状光源灯;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反射板的顶板部的中央附近,朝反射板开口侧突出地配置以外面作为反射面的反射体,上述反射体的突出长度为上述反射板内的杆状光源灯的突出长度的1/3~3/4。
地址 日本福冈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