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记录内容的设备,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 ||
摘要 | 设备确定记录在源记录介质上的内容证书的证书类型和源记录介质的介质类型的组合是否是恰当的组合。如果该组合是恰当的组合,则设备请求经由网络连接至该设备的许可服务器给出对将内容记录在目标记录介质上的批准。如果设备是合法的DVD刻录机,则许可服务器向内容记录设备发送作为证书类型的包括在源记录介质上的内容证书。该设备将内容连同所接收的内容证书一起记录在目标记录介质上。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8486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7.15 |
申请号 | CN200780021933.7 | 申请日期 | 2007.03.16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解决方案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矶崎宏;石原淳;加藤拓;上林达;松川伸一 |
分类号 | G06F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丁利华 |
主权项 | 1. 一种将内容记录到目标记录介质上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该内容由第一密钥加密而且被记录在源记录介质上并嵌有预定数字水印,所述源记录介质在其上记录内容证书,该内容证书包括指示所述源记录介质上的所述内容的记录类型的证书类型,该设备包括:证书检验单元,该证书检验单元检验记录在源记录介质上的内容证书的证书类型和源记录介质的介质类型的组合是否是恰当的组合;密钥存储单元,该密钥存储单元在其中存储对应于第二密钥的公开密钥;请求单元,如果证书检验单元检验所述组合是恰当的组合则该请求单元经由在线网络将记录允许请求传输到许可服务器以获得对将所述内容记录在所述目标记录介质上的批准;证书接收单元,如果所述许可服务器给出对将所述内容记录在所述目标记录介质上的批准则该证书接收单元从所述许可服务器接收包括指示所述目标记录介质上的记录类型的证书类型的所述内容证书;和记录单元,该记录单元将所述内容连同从所述许可服务器接收的所述内容证书一起记录在所述目标记录介质上,其中当所述目标记录介质中不存在内容证书时在播放所述内容的时候确定所述预定数字水印的存在。 | ||
地址 | 日本国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