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激光头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激光头装置。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即使是光记录媒体具有双折射性,也能够几乎不受该双折射性影响地重放的具有良好的重放特性的激光头装置。激光头装置(1)中,光记录媒体D反射的激光(L1)、(L2)通过物镜(13)、准直透镜(12)、及向上反射镜(11)返回,再度回到棱镜(6)之后,通过半透射半反射镜(7)到达受光元件(9)。在这里,棱镜(6)和半透射半反射镜(7)的各部分反射面(60)、(70),对于P偏振光和S偏振光其传输效率的总和大致相等。因此即使是在光记录媒体D具有双折射性的情况下也能够得到稳定的重放特性。
申请公布号 CN100421160C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9.24
申请号 CN02103445.1 申请日期 2002.02.01
申请人 日本电产三协株式会社 发明人 柳泽克重
分类号 G11B7/12(2006.01);G11B7/135(2006.01) 主分类号 G11B7/12(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沈昭坤
主权项 1. 一种激光头装置,包括:向光记录媒体发射出激光的激光光源;反射从光记录媒体处反射回的返回光线的棱镜;透过从棱镜处反射回的返回光线的半透射半反射镜;接收透过所述半透射半反射镜的返回光线的受光元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镜与所述半透射半反射镜具有构成部分半反射面的膜,所述棱镜的膜对第1偏振光具有第1传输效率,对与第1偏振光的偏振方向相垂直的第2偏振光具有第2传输效率,所述半透射半反射镜的膜对所述第1偏振光具有第3传输效率,对所述第2偏振光具有第4传输效率,所述棱镜和所述半透射半反射镜被构成为:使得对第1偏振光的总传输效率、即第1传输效率与第3传输效率的乘积与对第2偏振光的总传输效率、即第2传输效率与第4传输效率的乘积相等。
地址 日本长野县诹访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