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改质的固态环氧树脂,其可进一步为一环氧 树脂固 化剂所固化,其具有至少为85℃之梅特勒软化点,且 其系 由一每分平均具有一个以上连位环氧基团的固态 环氧树脂 与一实质上不含羧基、烯基和甲代烯丙基之二羧 酸的单亚 胺反应而得,该单亚胺之量以环氧树脂的重量为基 础为0. 5至10重量百分比且该量足以使当树脂之梅特勒软 化点为 低于85℃时升高至至少85℃或当未改质前树脂之梅 特勒软 化点高于85℃时升高至少2℃,其中该环氧树脂在改 质前 为将(A)变酚A之二缩水甘油醚与(B)变酚A成分反应 而制得 ,(A)及(B)之使用量为使酚羟基与环氧基上比例为 0.01:1至0.9:1,且该亚胺单体为选自 醯亚胺、丁二醯 亚胺及四氧 醯亚胺组成之组群中,而使用量为单 亚胺化 合物与环氧化物之总重的2至5重量百分比。2.一种 可固化组合物,其包含:(I)由下反应所得之产物 :(A)由反应(1)变酚A之二缩水甘油醚与(2)双酚A反应 而 得之固态环氧树脂,成分(1)及(2)使用量为使酚羟基 与环 氧基之比例为0.01:1至0.9:1;(B)二羧酸单亚胺,其系选 自下列组成之组群中: 醯亚胺、丁二醯亚胺及四 氧 醯 亚胺,且使用量为单亚胺化合物与环氧化物之总重 的2至5 重量百分比;及(Ⅱ)一固化剂,其为羧基官能基聚酯 树脂 ,且使用量为每当量环氧树脂0.1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