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数字视频信号的记录和重放设备及其记录和重放的方法 |
摘要 |
一种数字视频信号记录和重放装置,用于在记录介质上记录以动补偿予测和正交变换编码的数字视频信号,并从记录介质上重放该数据。在数字视频信号的数据结构中,可在象中单独重现的I图象在垂直方向被分成n个区域,并且通过给屏幕处的区域一个优先权而将数据安置在区域单元中一个GOP的最前端。通过重放I图象而输出重放象。整个I图象不能在有限时间内读出的情况下,该不能被读出的区域就被前一屏幕的数据所内插。 |
申请公布号 |
CN192562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03.07 |
申请号 |
CN200610101401.1 |
申请日期 |
1995.09.25 |
申请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三岛英俊;浅村吉范;幡野喜子;外田修司;仓桥聪司;中井隆洋;加濑泽正;长泽雅人;大畑博行;石田祯宣 |
分类号 |
H04N9/804(2006.01);H04N5/85(2006.01);H04N7/26(2006.01);H04N7/30(2006.01);H04N7/36(2006.01);H04N7/50(2006.01);H04N7/52(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N9/804(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志醒 |
主权项 |
1.一种数字视频信号重放装置,用于重放录在记录介质上的以动补偿预测和正交变换对数字视频信号进行编码的数据,所述装置包括:数据重排装置,用来按在数据包中报头信息进行分割之前数据的次序重排录在记录介质上的数据,并在正常重放时将其输出,将被重排的数据是通过以频率范围、量化电平或空间分辨率来分割至少一个帧内编码的I图象构成一个视频数据比特流来得到的,其中将作为来自至少相对于I图象被分割的数据的象较重要的数据安置在其最前方,将被分割为报头信息的数据地址信息安置在视频数据比特流的最前方,以构成数据包;以及专用重放数据输出装置,通过将在专用重放时输出的记录介质前所安置的数据解码来执行专用重放。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