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购物助理服务方法及系统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于一种购物助理服务方法及系统。根据本发明,消费者可于大卖场内携带一行动终端机移动购物,并先于行动终端机上键入一欲购清单,并于入口处无线签入并传送上述欲购清单给卖场的远端伺服器。继由卖场的远端伺服器搜寻比对其资料库中与预购清单内的商品相同、且符合一预存偏好条件之其他商品资讯,一并回传给行动终端机予以显示,如此可方便消费者比价、或是多种选择购物。此外,当消费者选购完成之后,远端伺服器更可透过金融网路直接在消费者的个人金融帐号内扣除款项,完成电子交易。
申请公布号 TWI256006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6.01
申请号 TW093140785 申请日期 2004.12.27
申请人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发明人 袁启亚;骆易非;周弘裕;吴德常;曾和枝;吴全顺
分类号 G06F17/60 主分类号 G06F17/6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冠赐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杨庆隆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林志鸿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购物助理服务方法,应用于一贩售有复数个 商品之卖场内,包括下列步骤: (A)提供一行动终端机; (B)建立一欲购清单于该行动终端机上,该欲购清单 系包含有至少一欲购商品名称; (C)由该行动终端机传送该欲购清单至一远端伺服 器,该远端伺服器包括有一资料库,该资料库内储 存有复数笔商品资讯其系分别对应于该卖场中该 等有贩售之商品,且每一笔商品资讯包括有其所对 应商品之商品名称、售价、及至少一详细资料;以 及 (D)搜寻该资料库,以找出与该欲购清单内之该至少 一欲购商品名称相同、且其至少一详细资料符合 一偏好条件之至少一笔商品资讯,并将之回传给该 行动终端机,并至少将其商品名称、与售价一并显 示于该行动终端机上。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购物助理服务方法, 其中更包括下列步骤: (E)由该行动终端机上选择确认要购买之至少其中 一商品资讯、并结算其总金额,并输入一个人金融 帐号; (F)由该行动终端机传送该总金额、及该个人金融 帐号至该远端伺服器;以及 (G)该远端伺服器经由一金融网路自该个人金融帐 号内扣款转帐该总金额。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购物助理服务方法, 其中,该个人金融帐号系选自下列其一:一信用卡 帐号、一电子钱包帐号、及一储値卡号。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购物助理服务方法, 其中,该至少一详细资料与该偏好条件系选自下列 至少其中之一: (1)该详细资料系指所对应商品之包装计量,且该偏 好条件系指该包装计量之大小容许范围; (2)该详细资料系指所对应商品之品牌,且该偏好条 件系指与该品牌同等品质之其他品牌; (3)该详细资料系指所对应商品之售价,且该偏好条 件系指该售价之增减容许范围;以及 (4)该详细资料系指所对应商品之保存期限,且该偏 好条件系指该保存期限之增减容许期限; (5)该详细资料系指所对应商品,且该偏好条件系指 与该商品同等品质之其他商品。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购物助理服务方法, 其中,该偏好条件系以下列其中之一建立: (1)预存于该远端伺服器内;以及 (2)于步骤(B)中一并输入该偏好条件,并于步骤(C)中 一并传送给该远端伺服器。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购物助理服务方法, 其中,该资料库内之该等商品资讯更分别包括有所 对应商品之存放位置资讯,且该步骤(D)中更将该存 放位置资讯一并显示于该行动终端机上。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购物助理服务方法, 其中,该步骤(B)中系以下列其中之一以建立该欲购 清单于该行动终端机上: (1)由网路家电传送该欲购清单L1至该行动终端机 上; (2)由另一行动终端装置传送该欲购清单至该行动 终端机上; (3)由个人电脑经由网际网路连结浏览该卖场所设 之网站,并经点选建立该欲购清单后,再传送至该 行动终端机上;以及 (4)由该行动终端机上之输入装置直接输入该欲购 清单。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购物助理服务方法, 其中,该行动终端机系选自下列其一:一个人数位 助理、一行动电话、一智慧型手机、以及一连网 板。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购物助理服务方法, 其中,该步骤(C)中该行动终端机系以一无线通讯装 置无线传送该欲购清单至该远端伺服器。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购物助理服务方法 ,其中,该卖场内所贩售之每一商品更增设有一电 子识别标签,其内容储存有其对应商品之商品名称 、售价、及至少一详细资料,且该行动终端机更包 括有一读取器、并预存有另一偏好条件,并于该步 骤(D)以前更包括有一步骤(D1): 该行动终端机以其读取器读取一货架上商品之电 子识别标签,并比对其至少一详细资料符合该另一 偏好条件者,便将该货架上商品之电子识别标签内 容一并显示于该行动终端机上。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购物助理服务方 法,其中,该电子识别标签系选自下列其一:一无线 射频电子识别标签、以及一条码。 12.一种购物助理系统,应用于一贩售有复数个商品 之卖场内;其中,该购物助理系统包括: 至少一行动终端机,包括有一微处理器、一显示装 置、及一资料通讯装置,并建立一欲购清单于该行 动终端机上,且该欲购清单包含有至少一欲购商品 名称;以及 一远端伺服器,包括有一资料库、及一资料通讯装 置,该资料库内储存有复数笔商品资讯其系分别对 应于该卖场中该等有贩售之商品,且每一笔商品资 讯包括有其所对应商品之商品名称、售价、及至 少一详细资料; 其中,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藉由其资料通讯装置传 送该欲购清单至该远端伺服器之资料通讯装置,该 远端伺服器搜寻该资料库以找出与该欲购清单内 之该至少一欲购商品名称相同、且其详细资料符 合一偏好条件之至少一笔商品资讯,并将之回传给 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并至少 将其商品名称、与售价一并显示于该显示装置上 。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购物助理系统,其 中,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更包括一输入装置,并由 该输入装置输入确认决定要购买之至少其中一商 品资讯、及一个人金融帐号,且该微处理器并结算 其总金额,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之资料通讯装置并 传送该总金额、及该个人金融帐号至该远端伺服 器之资料通讯装置,该远端伺服器进而经由一金融 网路自该个人金融帐号内扣款转帐该总金额。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购物助理系统,其 中,该个人金融帐号系选自下列其一:一信用卡帐 号、一电子钱包帐号、及一储値卡号。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购物助理系统,其 中,该至少一详细资料与该偏好条件系选自下列至 少其中之一: (1)该详细资料系指所对应商品之包装计量,且该偏 好条件系指该包装计量之大小容许范围; (2)该详细资料系指所对应商品之品牌,且该偏好条 件系指与该品牌同等品质之其他厂商; (3)该详细资料系指所对应商品之售价,且该偏好条 件H系指该售价之增减容许范围;以及 (4)该详细资料系指所对应商品之保存期限,且该偏 好条件H系指该保存期限之增减容许期限; (5)该详细资料系指所对应商品,且该偏好条件系指 与该商品同等品质之其他厂商。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购物助理系统,其 中,该偏好条件系以下列其中之一建立: (1)预存于该远端伺服器内;以及 (2)由该输入装置输入该偏好条件,并传送给该远端 伺服器。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购物助理系统,其 中,该资料库内之该等商品资讯更分别包括有所对 应商品之存放位置资讯,且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更 将该存放位置资讯一并显示于该显示装置上。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购物助理系统,其 中,该欲购清单系以下列其中之一建立于该至少一 行动终端机上: (1)由网路家电传送该欲购清单至该至少一行动终 端机上; (2)由另一行动终端装置传送该欲购清单至该至少 一行动终端机上; (3)由个人电脑经由网际网路连结浏览该卖场所设 之网站,并经点选建立该欲购清单后,再传送至该 至少一行动终端机上;以及 (4)由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上之输入装置直接输入 该欲购清单。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购物助理系统,其 中,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系选自下列至少其一:一 个人数位助理、一行动电话、一智慧型手机、以 及一连网板。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购物助理系统,其 中,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之该资料通讯装置系为一 无线通讯装置,且该远端伺服器之该资料通讯装置 亦为一对应之无线通讯装置。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购物助理系统,其 中,该卖场内所贩售之每一商品更增设有一电子识 别标签,其内容储存有其对应商品之商品名称、售 价、及至少一详细资料,且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更 包括有一读取器、并预存有另一偏好条件,该至少 一行动终端机以其读取器读取一货架上商品之电 子识别标签,并比对其至少一详细资料符合该另一 偏好条件者,便将该货架上商品之电子识别标签内 容一并显示于该至少一行动终端机之显示装置上 。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所述之购物助理系统,其 中,该电子识别标签系选自下列其一:一无线射频 电子识别标签、以及一条码。 图式简单说明: 图1系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系统示意图。 图2系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方法流程图。 图3系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欲购清单之内容。 图4系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伺服器资料库之内容 。 图5系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建议购买清单之内容 。 图6系为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商品地图示意图。 图7系为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导引路径示意图。 图8系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新增购买建议清单之 内容。 图9系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之确定购买清单之内容 。
地址 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4段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