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学读取单元组合中物镜对准
摘要 所揭示者为一种贴附光学头之元件之方法。于一实施例中,第一及第二光学组合被放置于相邻之处。第一光学组合可包括一第一光学元件,而第二光学组合可包括一第二光学元件。第一及第二光学元件二者皆用以传输读取或写入资料至一光资料储存媒体之光线。一第一光学组合之位置相对于该第二光学组合之位置而被调整,直到该第一光学元件与该第二光学元件系处于相互间的光通讯。之后,于第一与第二光学元件处于相互间的光通讯时刚性地连接第一与第二光学元件。
申请公布号 TW582031 申请公布日期 2004.04.01
申请号 TW091108600 申请日期 2002.04.25
申请人 德塔普雷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艾瑞克 雷蒙;史考特 威尔森;奕恩 雷德蒙;伯纳 贝尔;丹尼尔 贝格森
分类号 G11B7/22 主分类号 G11B7/2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蔡清福 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一段一七六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组合一光学头之第一与第二光学组合之方法,包括:放置该第一及第二光学组合于相邻之处,其中该第一光学组合包括一第一光学元件,其中该第二光学组合包括一第二光学元件,且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光学元件系用以传输读取或写入资料至一光资料储存媒体之光线;调整一第一光学组合相对于该第二光学组合之一位置直到该第一光学元件与该第二光学元件系处于相互间的光通讯;于该第一与第二光学元件处于相互间的光通讯时刚性地连接该第一与第二光学组合。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光学元件包括一第一光轴,其中该第二光学元件包括一第二光轴,且其中该第一光学组合之位置系相对于该第二光组合而被调整,直到该第一光轴实质上与该第二光轴对准为止。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更包括经由该第一光学元件观察该第二光学元件,其中该第一光学组合之位置被调整直到该第二光学元件被看见与该第一光学元件形成光学的同心为止。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刚性地连接该第一与第二光学组合包括施加一第一黏胶至该第一及第二光学组合并活化该第一黏胶以产生该第一与第二光学组合之间的固定黏着。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及第二光学组合系互相连接而该第一黏胶系被施加于该连接处。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黏胶被UV光线活化,其中活化该第一黏胶包括使该第一黏胶被照射UV光线。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二光学组合更包括第一及第二光束成形元件,其中光线系经由一光路径从该第二光学元件传输至该第一光学元件,其中该光路径包括第一,第二及第三段,其中该第一段延伸于该第二光学元件与该第一光束成形元件之间,其中该第二段延伸于该第一与第二光束成形元件之间,其中该第三段延伸于该第二光束成形元件与该第一光学元件之间,且其中该第二段正交延伸至该第一及第三段。8.一种组合一光学头之一物镜与一光学组合之方法,包括:放置该物镜及光学组合于相邻之处,其中该光学组合包括一光学元件,其中该物镜系用以聚集读取或写入资料至一光资料储存媒体之雷射光以读取或写入资料至其中之光线;调整该物镜相对于该光学组合之一位置,直到该物镜与该光学组合系处于相互间的光通讯;于该物镜与该光学元件处于相互间的光通讯时,刚性地连接该物镜与该光学组合。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该物镜包括一第一光轴,其中该光学元件包括一第二光轴,且其中该物镜之位置系相对于该光学组合而被调整,直到该第一光轴实质上与该第二光轴对准为止。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更包括经由该物镜观察该光学元件,其中该物镜之位置被调整直到该光学元件被看见与该物镜形成光学的同心为止。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该物镜被刚性地连接至一间隔器,其中刚性地连接该物镜与该光学组合包括施加一第一黏胶至该间隔器与该光学组合并活化该第一黏胶以产生该间隔器与该光学组合之间的固定黏着。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该间隔器与该光学组合系互相连接而该第一黏胶系被施加于该连接处。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黏胶被UV光线活化,其中活化该第一黏胶包括使该第一黏胶被照射UV光线。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方法,其中该光学组合更包括第一及第二光束成形元件,其中光线系经由一光路径从该光学元件传输至该物镜,其中该光路径包括第一,第二及第三段,其中该第一段延伸于该光学元件与该第一光束成形元件之间,其中该第二段延伸于该第一与第二光束成形元件之间,其中该第三段延伸于该第二光束成形元件与该物镜之间,且其中该第二段正交延伸至该第一及第三段。15.一种组合一光学头之一物镜与一光学组合之方法,包括:放置该物镜及光学组合于相邻之处,其中该光学组合包括一前向感测元件(FSE);调整该物镜相对于该光学组合之一位置,直到该物镜与该FSE系处于相互间的光通讯;于该物镜与该FSE处于相互间的光通讯时,刚性地连接该物镜与该光学组合。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依据本发明之一光学头之侧视图,该光学头具有一基板,而该基板之上设置一光源;第二图系表示于第一图之具有设置于其上之光源之基板之上视图;第三图系第一图所示之基板于光源组合被设置于其上之前之上视图;第四图系第一图所示之基板于光源组合被设置于其上之后之上视图;第五图系第四图所示之基板被设置于一弹性电路上之上视图;第六图系第五图所示之设置于一弹性电路上之基板之侧视图。
地址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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