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指出未经授权使用移动终端机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指出未经授权使用移动终端机的方法,允许移动终端机机主的用户识别模块卡的用户辨认数据储存在移动终端机的存储单元中,且设定一组呼叫示警群组,该呼叫示警群组具有一组连接上述用户识别模块卡的呼叫号码,当上述的用户辨认数据不同于安装在移动终端机内的用户识别模块卡时,该移动终端机并会在后续的动作中建立一通讯链路,使移动终端机通过通讯网络传送一个信息给呼叫示警群组。
申请公布号 CN145398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1.05
申请号 CN02118593.X 申请日期 2002.04.26
申请人 黄正魁 发明人 黄正魁
分类号 H04M11/04 主分类号 H04M11/04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任永武
主权项 1.一种指出未经授权使用移动终端机的方法,用于装有用户识别模块卡的移动终端机,以在通讯网络间建立无线通讯,该用户识别模块卡包含有用户辨认数据,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骤:步骤一:允许移动终端机机主,在移动终端机的存储单元内储存用户识别模块卡的用户辨认数据;步骤二:允许移动终端机机主,设定一组呼叫示警群组,该呼叫示警群组包括一组可与该移动终端机机主的用户识别模块卡相互连接的呼叫号码;步骤三:在移动终端机的后续动作中,允许移动终端机依据安装在移动终端机内的用户识别模块卡和通讯网络间建立一通讯链路;步骤四:在建立与通讯网络间的通讯链路时,需确认储存在移动终端机的存储单元中的用户辨认数据,是否相同于安装在该移动终端机内的用户识别模块卡上的用户辨认数据;步骤五:当确认结果不同时,该移动终端机能够通过通讯网络传送一个信息给呼叫示警群组,该信息包括一组安装在移动终端机内的用户识别模块卡的用户辨认数据,及一组结合在移动终端机上的设备序号。
地址 台湾省台中县潭子乡潭富路一段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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