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电子设备及摄影机
摘要 一种就有关之一电子设备界定一附加状态或一取出状态之显示装置,包括一显示部分、一驱动器用以驱动显示部分、一收发器用以将一信号发送至电子设备或自此电子设备接收一信号、及一系统控制器用以控制驱动器及收发器。至少部分收发器及至少部分系统控制器系与显示部分及驱动器整合于相同基板上。
申请公布号 TW200303686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9.01
申请号 TW092102971 申请日期 2003.02.13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竹内常雄;佐藤 裕治;前山和夫
分类号 H04N5/225 主分类号 H04N5/22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