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灯具 |
摘要 |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灯具之新式样设计,尤指一种用于出口标示、消防栓标示、厕所标示、危险处标示、紧急指示或逃生方向指示,具有崭新之外观造型设计,堪称为一全新首创之独特式样创作者。如各附图所示,本创作所揭示之灯具,其系包括有一电路箱本体,该电路箱本体系呈长方形,该电路箱本体内部设有适当的光源,该电路箱本体左、右两侧各向前延伸有一侧板,该两侧板内侧各设有一呈垂直状设置的第一滑槽及一呈倾斜状设置的第二滑槽,一上透光板系以左、右两侧配合于两第二滑槽中,使上透光板呈倾斜状设置于光源上方,一下透光板系以左、右两侧配合于两侧板底部,使该下透光板呈水平状设置于光源下方,该两侧板前端连接有一显像灯盖,其系由一外框及一显像面板所组成,该外框系呈长方形,其开设有一视窗,该显像面板系由透光之材质所制成,其上可设有标示文字或图案,该显像面板并对应于视窗;整体观之,本创作在创作人匠心巧意之专业设计下,诚能提供一种优雅非凡之指示灯具产品,其独特、新颖之处实已符合新式样要件,爰依法提起专利申请,祈请 钧局详予审查并早日赐予专利为祷。 |
申请公布号 |
TW450715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8.11 |
申请号 |
TW089303573 |
申请日期 |
2000.05.26 |
申请人 |
陈哲仁 |
发明人 |
陈哲仁 |
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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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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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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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樊贞松 台北巿仁爱路四段三七六号十三楼之一;王云平 台北巿仁爱路四段三七六号十三楼之一 |
主权项 |
一种如图所示「灯具」之形状。图式简单说明: 第一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左侧视图。 第五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 第六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七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八图:系本创作之使用状态参考图。 |
地址 |
台北县土城市永平街一之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