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冰箱玻璃底板固定构造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电冰箱玻璃底板固定构造,系设于由电冰箱内之上横轨、下横轨所形成之玻璃底板嵌槽的外部适当距离处,其包含有:一座体,系与前述之下横轨略呈水平状;一固定部,设于上述座体上,可将该座体固定于于上述嵌槽的外部适当距离处;及一挡止部,系设于座体之一侧,其与座体形成一夹口且当上述座体被固定于上述嵌槽的外部适当距离处后,此挡止部恰可阻挡住电冰箱之玻璃底板向外滑出者。
申请公布号 TW233806 申请公布日期 1994.11.01
申请号 TW083206326 申请日期 1994.05.06
申请人 台湾松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三元;黄建达
分类号 F25D23/10 主分类号 F25D23/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康伟言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电冰箱玻璃底板固定构造,该固定构造系设于由电冰箱内之上横轨、下横轨所形成之玻璃底板嵌槽的外部适当距离处,其包含有:一座体,系与前述之下横轨略呈水平状;一固定部,设于上述座体上,可将该座体固定于于上述嵌槽的外部适当距离处;及一挡止部,系设于座体之一侧,其与座体形成一夹口且当上述座体被固定于上述嵌槽的外部适当距离处后,此挡止部恰可阻挡住电冰箱底板向外滑出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冰箱玻璃底板固定构造,其中该固定部系以螺孔及螺丝之螺锁组合为较佳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冰箱玻璃底板固定构造,其中该挡止部之夹口的高度系较电冰箱之下横轨与上横轨之间的高度为低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冰箱玻璃底板固定构造,其中该挡止部系设于座体之上侧为较佳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4项所述之电冰箱玻璃底板固定构造,其中该挡止部系以一L形体为较佳者。第一图:习用电冰箱之构造示意图。第二图:系第一图中上横轨与下横轨的示意图。第三图:本创作具电冰箱玻璃底板固定构造一较佳实施例的构造示意图。第四图:本创作具电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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