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从数字捕获图像中提供可再现数字影像产品的方法、装置和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把数字电影摄像机(310)捕获的数字视频内容转印为诸如数字毛片的可再现数字影像产品的方法、装置和系统。在一个实施例中,本发明使用与所述数字视频内容或所述数字摄像机中至少一项的动态范围有关的信息,提供所述数字视频内容的日志视频信号。所述日志视频信号包括至少为原始视频内容的颜色的灰度值,用于启用对视频内容捕获信息的定量评估,以提供可重复且可再现的值,从而电影摄影师/摄影导演可根据该值,以颜色修正专家或“计时员”可理解的可再现的方式来定制视频内容的颜色修正或调整。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3175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2.24 |
申请号 |
CN200680047425.1 |
申请日期 |
2006.05.25 |
申请人 |
汤姆森许可贸易公司 |
发明人 |
乔舒亚·派尼斯;克里斯·库特卡 |
分类号 |
H04N5/243(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N5/243(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戎志敏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提供由数字图像捕获设备所捕获的数字视频内容的可再现数字影像产品的方法,包括:使用与所述数字视频内容、待捕获的最宽范围数字视频内容、所述数字图像捕获设备以及用于捕获数字视频内容的最宽范围数字图像捕获设备中至少一项的动态范围有关的信息,产生所述数字视频内容的日志视频信号表示。 |
地址 |
法国布洛涅-比郎库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