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铅丹消焰剂矿用瞬发电雷管 | ||
摘要 | 铅丹消焰剂矿用瞬发电雷管属于矿用爆破器材,本发明主要解决以氯化钾为消焰剂的矿用瞬发电雷管的一次传爆药易吸湿,吸湿后流散性差,装药不准,对金属管壳有腐蚀作用,使纸管壳强度降低,阴雨天生产困难,起爆能力低,雷管对存储条件要求高,有效保证期短等问题。本发明的主要特征是在一次传爆药中加入适量的铅丹代替氯化钾作消焰剂,除克服了以氢化钾为消焰剂的雷管的不足之处外,还对甲烷的引爆起到了强有力的抑制作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4320B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1.10.16 |
申请号 | CN86104575.0 | 申请日期 | 1986.07.12 |
申请人 | 峰峰矿务局六○七厂 | 发明人 | 鲍旷一 |
分类号 | C06C7/00 | 主分类号 | C06C7/00 |
代理机构 | 煤炭工业专利事务中心 | 代理人 | 李德忠 |
主权项 | 1.一种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其特征在于一次传爆药由黑索金、铅丹和钝化剂组成,且一次传爆药组份的重量配比可为:黑索金∶铅丹∶钝化剂=(30~70)∶(70~30)∶(3~7);钝化剂由地腊、硬脂酸配制而成,常用重量配比可为∶地腊∶硬脂酸=65∶35。 |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