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气体放电灯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072878 申请公布日期 1985.12.01
申请号 TW073209183 申请日期 1983.07.20
申请人 海蒙公司 发明人
分类号 H01J61/30 主分类号 H01J61/3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郑自添 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气体放电灯包括一玻璃管,置于管之两端中的二空心筒状中间构件,以其整个筒状处表面融合于管中;在管中间隔配置而各具电流供应导线的两电极,穿过各该中间构件而融合其中,该中间构件乃由玻璃式陶瓷材料所制成,其融解温度范围较玻管者为低,而在融解时具有一高粘度者。2.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所述之气体放电灯,其中该中间构件用料之热膨胀系数与玻管者相称,惟可与电流供应导线之热膨胀系数不同。3.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气体放电灯,其中,于融解时,中间构件材料具有一粘度为lO^5 dpa.s至lO^6dpa.s者。4.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3.项中任一项所述之气体放电灯,其中该中间构件系由焊接玻璃所制成者。5.如请求专利部份前述任何一项中所述之气体放电灯,其中该中间构件具有一较该电流供应导线居里温度为低之融解温度范围者。6.如请求专利部份第5.项所述之气体放电灯,其中该电流供应导线系由镍-铁或镍-铁-钴合金所制成,而该中间构件具有一融解温度范围为400C至500 C者。7.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4.项中任何一项所述之气体放电灯,其中该电流供应导线由钨所制成者,而该中间构件具有一融解温度范围为500C至600C者。8.实质上如此前参阅附图所说明,并如图所示之一种气体放电灯。9.如请求专利部份第1.至7.项中任何一项所述之一种闪光管。
地址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