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用光源以及照明装置
摘要 提供一种照明用光源以及照明装置,发出在微明视环境下周边视及中心视时都在视觉上感到亮、并且提高了颜色的再现性的光。照明用光源,通过混合来自LED芯片的光与多个荧光体发出的光,从而发出白光。白光的发射光谱,在波长为430nm以上且46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峰值。在发射光谱,波长为510nm的光强对于峰值的光强的比率是0.45以上,波长为580nm的光强对于峰值的光强的比率是0.60以上,在发射光谱,波长为650nm的光强对于波长为580nm的光强的比率是0.4以下。
申请公布号 CN10628755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7.01.04
申请号 CN201610450933.X 申请日期 2016.06.21
申请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发明人 竹井尚子
分类号 F21S10/02(2006.01)I;F21V7/00(2006.01)I;F21V17/10(2006.01)I;F21Y115/10(2016.01)N;F21W101/10(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10/02(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高迪
主权项 一种照明用光源,用于户外用照明装置或车辆用前照灯,所述照明用光源具备:发光元件;以及多个荧光体,由来自所述发光元件的光激励,而发出波长与来自所述发光元件的光不同的光,所述照明用光源,通过混合来自所述发光元件的光与所述多个荧光体发出的光,从而发出白光,所述白光的发射光谱,在波长为430nm以上且460nm以下的范围内具有峰值,在所述发射光谱,波长为510nm的光强对于所述峰值的光强的比率是0.45以上,波长为580nm的光强对于所述峰值的光强的比率是0.60以上,波长为650nm的光强对于波长为580nm的光强的比率是0.4以下,所述白光的相关色温度是4500K以上且7000K以下,所述白光的平均显色指数Ra是70以上。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