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可当笔筒使用的录音机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一种录音机,具体涉及一种可当笔筒使用的录音机,包括笔放置口、麦克风、显示屏、操作屏、调控旋钮、右音响、左音响、耳机,所述笔放置口上可当笔筒使用,录音机前端设有显示屏可观看译文,显示屏下方装有操作屏,操作屏上方有调控旋钮,显示屏上方有麦克风,调控旋钮下方有右音响左音响耳机,可播放声音,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带屏显的录音机,适合各人群使用,操作简单,有效地帮助人们译制语音信息,使人们可以快速准确地将语音信息编辑成文,给人们带来很多的方便。 |
申请公布号 |
CN10605722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0.26 |
申请号 |
CN201610370039.1 |
申请日期 |
2016.05.27 |
申请人 |
中山智慧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长松 |
分类号 |
G11B20/10(2006.01)I;B43M99/00(2010.01)I |
主分类号 |
G11B20/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山市高端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346 |
代理人 |
黄鑫 |
主权项 |
一种可当笔筒使用的录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笔放置口(1)、麦克风(2)、显示屏(3)、操作屏(4)、调控旋钮(5)、右音响(6)、左音响(7)、耳机(8),所述笔放置口(1)上可当笔筒使用,录音机前端设有显示屏(3)可观看译文,显示屏(3)下方装有操作屏(4),操作屏(4)上方装有调控旋钮(5),显示屏(3)上方有麦克风(2),调控旋钮(5)下方有右音响(6)左音响(7)耳机(8),可播放声音。 |
地址 |
528400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33号创业大厦1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