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自动变速器的控制装置 |
摘要 |
一种自动变速器的控制装置,其具备自动变速模式和手动变速模式,所述自动变速模式基于由车速规定的自动变速用变速线和由检测到的车速规定的运转点之间的关系进行自动变速;所述手动变速模式基于驾驶员的手动操作、由车速规定的手动变速用变速线和检测到的车速之间的关系进行变速,在所述检测到的车速为规定车速以下时,以拒绝驾驶员的升档操作的方式进行控制。具备变速特性变更单元和变速特性变更禁止和许可单元,所述变速特性变更单元在油门踏板开度小于规定开度的情况下,以在比所述规定开度以上的情况还高的高车速侧产生降档的方式变更自动变速器的变速特性;所述变速特性变更禁止和许可单元在所述手动变速模式的选择中,直到进行一次降档之前都禁止所述变速特性的变更,在进行了一次降档以后,许可所述变速特性的变更。由此,既能够抑制给驾驶员带来的不适感,又能够改善燃料消耗性能。 |
申请公布号 |
CN10394659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7.23 |
申请号 |
CN201280056104.3 |
申请日期 |
2012.10.23 |
申请人 |
加特可株式会社;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松尾克宏 |
分类号 |
F16H61/04(2006.01)I;F16H61/16(2006.01)I |
主分类号 |
F16H61/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刘晓迪 |
主权项 |
一种自动变速器的控制装置,其具备:自动变速模式,其基于由车速规定的自动变速用变速线和由检测到的车速规定的运转点之间的关系进行自动变速;手动变速模式,其基于驾驶员的手动操作、由车速规定的手动变速用变速线和检测到的车速之间的关系进行变速,在所述检测到的车速为规定车速以下时,以拒绝驾驶员的升档操作的方式进行控制,其中,所述控制装置具备:变速特性变更单元,其在油门踏板开度小于规定开度的情况下,以在比所述规定开度以上的情况还高的高车速侧产生降档的方式变更自动变速器的变速特性;变速特性变更禁止和许可单元,其在所述手动变速模式的选择中,直到进行一次降档之前,都禁止所述变速特性的变更,在进行了一次降档以后,许可所述变速特性的变更。 |
地址 |
日本静冈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