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视频格式判断设备和方法以及视频显示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视频格式判断设备,包括:视频输入单元,接收具有每个像素的特征量的视频;区域代表值计算单元,将输入视频中待判断的三维视频格式的左眼视频区域和右眼视频区域分别划分为一些小区域,并随后针对左眼视频区域和右眼视频区域每一个计算各个小区域的特征量的代表值;校正值计算单元,计算校正值来校正所述代表值;数据校正单元,校正代表值;区域间相关性计算单元,计算左眼和右眼视频区域之间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判断单元,评估相关性以判断输入视频是否为三维视频格式。
申请公布号 CN10342851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12.04
申请号 CN201310167968.9 申请日期 2013.05.09
申请人 索尼公司 发明人 青山幸治;佐藤光雄;藤泽知市
分类号 H04N13/00(2006.01)I;G09G3/36(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13/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黄剑飞
主权项 一种视频格式判断设备,包括:视频输入单元,接收具有每个像素的特征量的视频;区域代表值计算单元,将输入视频中待判断的三维视频格式的左眼视频区域和右眼视频区域分别划分为具有M行和N列的小区域,并随后针对左眼视频区域和右眼视频区域每一个计算各个小区域的特征量的代表值;校正值计算单元,基于左眼视频区域的特征量的平均值和右眼视频区域的特征量的平均值计算校正值来校正所述代表值;数据校正单元,使用所述校正值来校正针对左眼视频区域和右眼视频区域之一计算的各个小区域的代表值;区域间相关性计算单元,通过累加左眼视频区域和右眼视频区域中对应小区域的代表值的差来计算左眼和右眼视频区域之间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判断单元,评估左眼和右眼视频区域之间的相关性以判断输入视频是否为三维视频格式。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