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激发光显示面板的像素结构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电激发光显示面板的像素结构,其包括第一有机发光层、第二有机发光层以及第一彩色滤光图案。第一有机发光层设置于第一次像素区与第二次像素区内。第一有机发光层包括第一有机发光材料用以发出第一原色光,以及第二有机发光材料用以发出第二原色光。第二有机发光层设置于第一次像素区、第二次像素区与第三次像素区内。第二有机发光层包括第三有机发光材料,用以发出第三原色光。第一彩色滤光图案设置于第一次像素区内,用以容许第一原色光通过。第一次像素区与第二次像素具有不同的共振腔长度,且第三次像素区内未设置有彩色滤光图案。
申请公布号 CN10318743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7.03
申请号 CN201310106042.9 申请日期 2013.03.29
申请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孟庭;沈仕旻;林冠亨
分类号 H01L27/32(2006.01)I;H01L51/52(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27/3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陈小雯
主权项 一种电激发光显示面板的像素结构,具有第一次像素区、第二次像素区与第三次像素区,该电激发光显示面板的像素结构包括:基板;第一阳极与第一阴极,设置于该基板上并位于该第一次像素区内;第二阳极与第二阴极,设置于该基板上并位于该第二次像素区内;第三阳极与第三阴极,设置于该基板上并位于该第三次像素区内;第一有机发光层,设置于该第一次像素区与该第二次像素区内,且位于该第一阳极与该第一阴极之间以及该第二阳极与该第二阴极之间,其中该第一有机发光层包括第一有机发光材料用以发出一第一原色光,以及第二有机发光材料用以发出一第二原色光;第二有机发光层,设置于该第一次像素区、该第二次像素区与该第三次像素区内,且位于该第一阳极与该第一阴极之间、该第二阳极与该第二阴极之间以及该第三阳极与该第三阴极之间,其中该第二有机发光层包括第三有机发光材料,用以发出一第三原色光;以及第一彩色滤光图案,设置于该第一次像素区内,用以容许该第一原色光通过;其中于该第一次像素区内,该第一阳极与该第一阴极之间形成一第一微共振腔(micro cavity),于该第二次像素区内,该第二阳极与该第二阴极之间形成一第二微共振腔,该第一微共振腔与该第二微共振腔具有不同的共振腔长度(cavity length),且该第三次像素区内未设置有彩色滤光图案。
地址 中国台湾新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