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和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照明装置和显示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光源部,所述光源部包含激光源并且能够使从所述激光源发出的激光束以预定频率间歇地出射;光学元件,所述激光束透过所述光学元件;以及驱动部,所述驱动部通过以预定的驱动频率驱动所述光学元件,来改变所述激光束的相干性。在所述照明装置中,满足公式(1)|2×f2-n1×f1|≥20或公式(2)|2×f2-n2×f1|≤3,满足公式(3)f2≥20或公式(4)f2≤3,且满足公式(5)|f2-n1×f1|≥20或公式(6)|f2-n3×f1|≤3。这里,f1表示所述预定频率且单位为Hz,f2表示从所述光学元件出射的照明光的亮度的变化频率且单位为Hz,所述变化频率是由于对所述光学元件的所述驱动而产生的,n1表示0~10(包含两端点)范围内的任意整数,n2和n3分别表示0~10(包含两端点)范围内的预定整数。
申请公布号 CN10287998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3.01.16
申请号 CN201210235333.3 申请日期 2012.07.06
申请人 索尼公司 发明人 安井利文;矶部裕史;高桥一幸
分类号 G03B21/20(2006.01)I;G03B21/00(2006.01)I;G02B27/48(2006.01)I 主分类号 G03B21/2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代理人 陈桂香;武玉琴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其包括:光源部,所述光源部包含激光源并且能够使从所述激光源发出的激光束以预定频率间歇地出射;光学元件,从所述光源部间歇地出射的所述激光束透过所述光学元件;以及驱动部,所述驱动部通过以预定的驱动频率驱动所述光学元件,来改变所述激光束的相干性,其中,满足下列公式(1)或(2)、满足下列公式(3)或(4)且满足下列公式(5)或(6):|2×f2‑n1×f1|≥20     (1)|2×f2‑n2×f1|≤3      (2)f2≥20                 (3)f2≤3                  (4)|f2‑n1×f1|≥20        (5)|f2‑n3×f1|≤3         (6)这里,f1表示所述预定频率且单位为Hz,f2表示从所述光学元件出射的照明光的亮度的变化频率且单位为Hz,所述变化频率是由于对所述光学元件的所述驱动而产生的,n1表示0到10范围内的任意整数,n2和n3分别表示0到10范围内的预定整数。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