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照系统、照明器、准直器和显示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光照系统(10)、照明器(102)、准直器(30)以及显示设备(200)。依照本发明的光照系统包括光源(20)和准直器。该光源被设置成发射围绕对称轴(22)的基本上朗伯型的光分布。折射式准直器被配置成重新定向来自光源的光以便至少部分地照射光照表面(50),其中该光照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基本上平行于对称轴。折射式准直器包括凹形入射窗(34)和用于朝光照表面折射光的至少部分地为凸形的出射窗(40)。依照本发明的光照系统具有以下效果:可以借助于使用折射式准直器而降低光照系统的高度。
申请公布号 CN10216535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24
申请号 CN200980137753.4 申请日期 2009.09.18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G·托迪尼
分类号 G02B17/08(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17/0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李亚非;刘鹏
主权项 一种光照系统(10),包括:光源(20),其用于发射具有围绕对称轴(22)的基本发射分布的光,以及准直器(30),其用于重新定向来自光源(20)的光以便基本上均匀地照射光照表面(50,52)的至少一部分(51),均匀地照射的光照表面(50,52)的至少一部分基本上平行于对称轴(22)延伸,该准直器(30)包括用于接收来自光源(20)的光的凹形入射窗(34),并且还包括用于将光定向到光照表面(50,52)的至少部分地为凸形的出射窗(40),该出射窗(40)的凸形部分(47)被定形用于向后朝光照表面(50,52)折射远离光照表面(50,52)的方向上的由光源(20)发射的光,并且用于产生关于基本发射分布的对称轴(22)不对称的变化的发射分布以便基本上均匀地照射所述光照表面(50,52)的至少一部分(51)。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