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聚四氟乙烯-玻璃纤维复合基材
摘要 一种聚四氟乙烯-玻璃纤维复合基材,包括聚四氟乙烯和玻璃纤维,其中玻璃纤维为基膜,聚四氟乙烯为表面膜,由粘接剂将两者粘接复合,作为基膜的玻璃纤维基材由平均细度为0.01μm至0.3μm的玻璃纤维、平均细度为0.5μm至2.5μm的玻璃纤维、平均细度为1.0μm至5.0μm的玻璃纤维、平均细度为5.0μm至10.0μm的玻璃纤维和平均细度为9.0μm至12.0μm的玻璃纤维中的任意四至五种按一定比例在偏酸性水溶液中经工艺处理,使其均匀分散,制成玻璃纤维基材。本发明不仅具有良好的均匀性,表面平整,而且耐高温,抗老化,憎水性能良好。
申请公布号 CN182736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5.26
申请号 CN200510024216.2 申请日期 2005.03.04
申请人 上海过滤器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斌;沈国凯;盛江陵;刘旭红
分类号 B32B27/12(2006.01)I;B01D39/00(2006.01)I 主分类号 B32B27/12(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科琪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117 代理人 夏永兴
主权项 一种聚四氟乙烯-玻璃纤维复合基材,包括聚四氟乙烯和玻璃纤维,其中玻璃纤维为基膜,聚四氟乙烯为表面膜,由粘接剂将两者粘接复合,其特征在于作为基膜的玻璃纤维基材由平均细度为0.01μm至0.3μm的玻璃纤维、平均细度为0.5μm至2.5μm的玻璃纤维、平均细度为1.0μm至5.0μm的玻璃纤维、平均细度为5.0μm至10.0μm的玻璃纤维和平均细度为9.0μm至12.0μm的玻璃纤维中的四或五种按一定比例在偏酸性水溶液中经工艺处理,使其均匀分散,制成玻璃纤维基材;其中,平均细度为0.01μm至0.3μm的玻璃纤维在组份中的含量以重量百分比为20%至70%;平均细度为0.5μm至2.5μm的玻璃纤维在组份中的含量为重量百分比30%至60%;平均细度为1.0μm至5.0μm的玻璃纤维在组份中的含量为重量百分比10%至60%;平均细度为5.0μm至10.0μm的玻璃纤维在组份中的含量为重量百分比2%至10%;平均细度为9.0μm至12.0μm的玻璃纤维在组份中的含量为重量百分比3%至15%;所述在偏酸性水溶液中经工艺处理中,搅拌浓度为5%至10%,搅拌时间为30min至60min,成型浓度为0.7%至1.5%,成型速度为1.8m/min至3.0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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