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水溶性乳状组成物,其中,包封乙烯-乙酸乙 烯酯共聚物或其经改质之树脂、光聚合起始剂及 不饱和乙烯属单体之各个胶质粒子(micelles)系分散 于水中,而对每100重量份之不饱和乙烯属单体,系 含有3至40重量份之该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或其 经改质之树脂。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水溶性乳状组成物,系以 混合并溶解或分散至少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或 其经改质之树脂、光聚合起始剂及不饱和乙烯属 单体制备油滴成分,接着使用表面活性剂使该油滴 成分于水中乳化之方法制造者。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水溶性乳状组成物,其中 ,该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之经改质树脂系经部 分皂化之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之经改质羧基树 脂。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水溶性乳状组成物,其中 ,该光聚合起始剂包含至少一种分子间氢牵引反应 型光聚合起始剂。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水溶性乳状组成物,其中 ,该光聚合起始剂包含至少一种分子间氢牵引反应 型光聚合起始剂及一种分子内链锁分裂型光聚合 起始剂。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水溶性乳状组成物,其中 ,该不饱和乙烯属单体系(甲基)丙烯酸酯。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水溶性乳状组成物,其中 ,该(甲基)丙烯酸酯包括至少酯的部分具有6至16个 碳之烃基之(甲基)丙烯酸酯。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水溶性乳状组成物,其中 ,对于每100重量份之不饱和乙烯属单体,依比例包 含1至160重量份之该光聚合起始剂。 9.一种黏着组成物,包括一种水溶性乳状组成物,其 中,包封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或其经改质之树 脂、光聚合起始剂及不饱和乙烯属单体之各个胶 质粒子系分散于水中,而对每100重量份之不饱和乙 烯属单体,系含有3至40重量份之该乙烯-乙酸乙烯 酯共聚物或其经改质之树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