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系揭示一种可简单地固定面光源装置与边框,使显示品质提升的液晶显示装置。该液晶显示装置系将挟持具31的把持部设于上侧并于上下对准的状态下进行把持,挟持具31系使上面部33及下面部34扩张。以在边框24及背光装置2间挟持液晶显示面板12的状态挟持住边框24及背光装置2。使挟持具31定位于边框24的凹部25,使挟持具31的把持部定位在边框24的位置定位部。藉由挟持具31的上面部33及下面部34的复原力压缩边框24及背光装置2,并在设定为特定厚度的状态下加以保持。可使光学片11的全面皆成为均匀的状态,难以在冷阴极管7的光学片11产生弯曲,可防止亮点产生或图像畸变产生,并提高显示品质。
申请公布号 TWI234024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6.11
申请号 TW092104025 申请日期 2003.02.26
申请人 东芝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塚本隆义
分类号 G02F1/13 主分类号 G02F1/1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有:面光源装置;与该面光源装置的主面侧相对向而配设之液晶显示面板;在该液晶显示面板前面周边保持前述液晶显示面板之边框(bezel):及在上述液晶显示面板定位在上述面光源装置及上述边框之间的状态下,在压缩上述面光源装置及上述边框的方向上进行保持之挟持具;且该挟持具系具有:位于面光源装置及边框的侧面之侧面部、位于该侧面部的一端侧之第1挟持面部、及位于上述侧面部的另一端侧并且与上述第1挟持面部相对向之第2挟持面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第1挟持面部及第2挟持面部间的最短距离系短于第1挟持面部及第2挟持面部的基端侧之距离。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从第2挟持面部的侧面部至前端的距离系长于第1挟持面部的侧面部至前端的距离,且第2挟持面部的前端系为扩张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边框系在定位挟持具的部分具有从周边凹陷的凹部。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液晶显示装置,其中边框系在定位挟持具的部分具有从周边凹陷的凹部。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本发明之液晶显示装置的一实施形态之剖面图。图2系在同上之液晶显示装置上装设挟持具的状态剖视图。图3系同上之液晶显示装置的平面图。图4系同上之液晶显示装置的侧面图。图5系同上之挟持具的立体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