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成药“清脑逐痰散” |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成药,其特征是由柴胡、川军、枳实、丹皮、桃仁、赤芍、半夏、当归、竹茹、生姜、栀子、郁金、黄芪、茯苓、柏子仁、酸枣仁、珍珠、珍珠母等十八味中草药配制而成的,全方配伍,标本兼治,达化痰除湿、祛瘀散结、通腑泻热、补虚安神的功效,符合本病的病因病机。本发明安全可靠,使用方便,疗程短,疗效高,有效率可达95.8%。 | ||
申请公布号 | CN1179959A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8.04.29 |
申请号 | CN97105285.9 | 申请日期 | 1997.07.30 |
申请人 | 刘风森 | 发明人 | 刘风森;苗萍;刘国辉;刘源 |
分类号 | A61K35/78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代理机构 | 太原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邢良选 |
主权项 | 1、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成药,其特征在于:本发明中成药的中药原料及重量配比为(b为单位重量份):柴胡13-17b 川军10-14b 枳实10-14b 丹皮10-14b桃仁10-14b 赤芍10-14b 半夏10-14b 当归10-14b竹茹10-14b 生姜8-10b 栀子13-17b 郁金10-14b黄芪13-17b 茯苓10-14b 柏子仁10-14b 酸枣仁27-33b珍珠1-3b 珍珠母27-33b将上述重量配比的中药原料制成口服中成药。 | ||
地址 | 030012山西省太原市老军营南区15楼1单元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