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化气罐残液排出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液化气罐残液排出装置,属于一种罐体内残液排放设备。主要特征是:倒置的欲排放残液罐1与三通25相通,三通25与三通26相通,三通26与回收残液罐23相通,三通25与三通27相通,三通27与满装液化气罐20相通,三通26与27之间接有增压装置29。本实用新型具有远离电源、火源、安全、不耗电能、容易操作、排放时间短等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2180871Y 申请公布日期 1994.10.26
申请号 CN93229443.X 申请日期 1993.10.11
申请人 随良川 发明人 随良川
分类号 F17C7/02 主分类号 F17C7/02
代理机构 大连科技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龙锋
主权项 1、一种液化气罐残液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倒置的欲排放残液罐[1]与三通[25]相通,三通[25]与三通[26]相通,三通[26]与回收残液罐[23]相通,三通[25]与三通[27]相通,三通[27]与满装液化气罐[20]相通,三通[26]与[27]之间接有增压装置[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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