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液化气罐残液排出装置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液化气罐残液排出装置,属于一种罐体内残液排放设备。主要特征是:倒置的欲排放残液罐1与三通25相通,三通25与三通26相通,三通26与回收残液罐23相通,三通25与三通27相通,三通27与满装液化气罐20相通,三通26与27之间接有增压装置29。本实用新型具有远离电源、火源、安全、不耗电能、容易操作、排放时间短等优点。 | ||
申请公布号 | CN2180871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4.10.26 |
申请号 | CN93229443.X | 申请日期 | 1993.10.11 |
申请人 | 随良川 | 发明人 | 随良川 |
分类号 | F17C7/02 | 主分类号 | F17C7/02 |
代理机构 | 大连科技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龙锋 |
主权项 | 1、一种液化气罐残液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倒置的欲排放残液罐[1]与三通[25]相通,三通[25]与三通[26]相通,三通[26]与回收残液罐[23]相通,三通[25]与三通[27]相通,三通[27]与满装液化气罐[20]相通,三通[26]与[27]之间接有增压装置[29]。 | ||
地址 | 116400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花园小区7栋3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