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视频信号记录和再生设备
摘要 一种视频信号记录和再生设备,其中提供了一种装置。在此装置中,垂直预加重电路和垂直去加重电路在一给定周期内实际上停止工作。此给定周期至少包括一个输入视频信号的垂直回扫线消隐周期,所述输入信号未经修正即被释放。输出信号只有在给定周期以外其它周期中才被输出。
申请公布号 CN85106515A 申请公布日期 1987.03.18
申请号 CN85106515 申请日期 1985.08.30
申请人 日本胜利株式会社 发明人 木户耕一
分类号 H04N9/79;H04N5/91 主分类号 H04N9/79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代理人 杨晓光
主权项 一种视频信号记录和再生设备,其中视频信号通过至少一个垂直预加重电路被记录在记录介质上,该预加重电路具有这种特性,即视频信号在垂直方向上的高间隔频率分量的电平较低频分量(与输入视频信号幅度无关,或基于输入视频信号幅度)相对有所增加,从上述记录介质上再生的信号通过至少一个垂直去加重电路,此电路具有与垂直预加重电路互补的特性,以便获得恢复到原始波形的再生视频信号,此视频信号记录和再生设备的特征在于提供了一种装置,其中所述垂直预加重电路和垂直去加重电路在一给定的周期内实际上停止工作,此给定周期至少包括一个输入视频信号的垂直回扫线消隐周期,所述输入信号未经修正即被释放,而输出信号只有在给定周期以外的其它周期中才被输出。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横滨市神奈川区守屋镇3丁目12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