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吉他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吉他,具有一共鸣箱、一指板、一琴头及一琴颈,该指板设置于该共鸣箱与该琴头之间,设置在该指板上的多根琴弦卷绕于该琴头的一卷弦装置上,该卷弦装置对该些琴弦进行调音,该琴颈固定在该共鸣箱的一侧边并设置在该指板延伸出该共鸣箱部分的下方,其中,该指板的第一指板区域的宽度容纳该多根琴弦,该指板的第二指板区域的宽度容纳该多根琴弦和一高音弦,该第二指板区域进入该第一指板区域处有一第一孔,该琴头靠近该第一指板区域处有一第二孔,该琴颈在该第一孔与该第二孔之间形成一凹槽,置于该第二指板区域上的该高音弦穿入该第一孔,行经该凹槽,由该第二孔穿出后卷绕于该卷弦装置。
申请公布号 CN190500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1.31
申请号 CN200510087364.9 申请日期 2005.07.28
申请人 陈正宗 发明人 陈正宗
分类号 G10D1/08(2006.01);G10D3/00(2006.01) 主分类号 G10D1/08(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刘激扬
主权项 1.一种吉他,具有一共鸣箱、一指板、一琴头及一琴颈,该指板设置于该共鸣箱与该琴头之间,设置在该指板上的多根琴弦卷绕于该琴头的一卷弦装置上,该卷弦装置对该些琴弦进行调音,该琴颈固定在该共鸣箱的一侧边并设置在该指板延伸出该共鸣箱部分的下方,其特征在于:该指板的第一指板区域的宽度容纳该多根琴弦,该指板的第二指板区域的宽度容纳该多根琴弦和一高音弦,该第二指板区域进入该第一指板区域处有一第一孔,该琴头靠近该第一指板区域处有一第二孔,该琴颈在该第一孔与该第二孔之间形成一凹槽,置于该第二指板区域上的该高音弦穿入该第一孔,行经该凹槽,由该第二孔穿出后卷绕于该卷弦装置。
地址 台湾省台北县汐止市汐万路2段228巷18弄24号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