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方法,该方法比较适合跨境电商企业小批量进口的特征,抽检的样本数量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其抽检的次数就会增多,送检成本就会成倍增加,出于经济成本的考量,跨境电商会努力提升产品的质量,加快通关效率,从而节约成本。对于检验检疫部门来说,可以做到对出现不合格企业的重点监控,降低合格企业的通关成本,形成良性的制定循环。当出现不合格情况后,最多只需要连续抽检六个批次就可以对企业产品质量作出判断,大大减少了质监部门的工作量,更好的为企业服务,同时守护好产品质量安全的防线。
申请公布号 CN10584447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10
申请号 CN201610158722.9 申请日期 2016.03.17
申请人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发明人 包先雨;陈新;刘志光;李军;曾岳峰;郭云;李猛;闫毅宣
分类号 G06Q30/00(2012.01)I 主分类号 G06Q30/00(2012.01)I
代理机构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48 代理人 侯蔚寰
主权项 一种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的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验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设置抽样流程规则:在软件系统中设置抽样流程规则;<img file="FDA0000943582080000011.GIF" wi="1822" he="151" />其中:x表示样本中的不合格品数,P(x=d)表示x的取值为d(d=0,1,…,Ac)时的概率,表示d为0至Ac的累积概率;2)、对于第一次进口产品需检测放行,同一产品以食品标签号认定,首次检测概率P=1;3)、对检测合格的品种,实行查验放行,查验放行的货物采取随即抽样,被抽样的概率为一个固定值P=a,该a固定值;4)、对检测不合格的品种,应连续检测两次合格后方可转为查验放行;对连续两次或两次以上检测不合格的品种,应连续检测3次合格后方可转为查验放行;即当n次不合格,则第n+1次和n+2次都抽检,二次都合格时,才进入查验放行;如果其中第n+1次和第n+2次中有一次不合格,则接下来的需要连续3次检验合格,才能进入查验放行;如果第n+1和n+2次都不合格,则采取加严抽检,要求送检通过;5)、同一产品批次较多时,应采用电脑进行抽批检测,每10批送实验室检测一次;6)、对进口食品实施检测放行时,对检测放行的同一品种两次检验的间隔不超过一个周期,一个周期为12个月,即一个周期内必检一次;7)、查验放行感官检验抽批,实施查验放行的多品种进口食品,抽采样进行感官检验和留样时,应每5个品种抽采一个品种,不足5个品种的抽采1个品种;8)、实现对需要返工整理合格的食品,按照同一收货人10%的比例抽批;9)、实现对报检抽中后长期未落实查验的企业增加抽批,加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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