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吊灯(17)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吊灯(17)。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室内照明。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俯视图为少见面,故省略俯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89156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0.12
申请号 CN201630425444.X 申请日期 2016.08.26
申请人 李梅 发明人 李梅
分类号 26-05(10) 主分类号 26-05(10)
代理机构 中山市科企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37 代理人 杨立铭
主权项
地址 528421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东兴中路12号灯都时代广场3楼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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