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生物质气化的装置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生物质气化的装置。该装置包括:上吸式固定床气化炉,包括第一本体,第一本体限定出第一气化空间,设置有第一生物质进口、第一气化产物出口、第一气化产物进口和燃气出口;下吸式固定床气化炉,包括第二本体,第二本体限定出第二气化空间,设置有第二生物质进口、第二气化产物出口、第二气化产物进口;其中,第一气化产物出口与第二气化产物进口相连;第二气化产物出口与第一气化产物进口相连;第二气化产物进口的位置高于第二气化产物出口,第一气化产物进口的位置高于第一气化产物出口;第一气化产物进口的位置与第一气化产物出口的位置的高度差为第一本体高度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申请公布号 CN205528621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31
申请号 CN201620087584.5 申请日期 2016.01.28
申请人 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赵延兵;李史;吴道洪
分类号 C10J3/04(2006.01)I 主分类号 C10J3/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代理人 李志东
主权项 一种生物质气化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上吸式固定床气化炉,所述上吸式固定床气化炉包括第一本体,所述第一本体中限定出第一气化空间,并且所述第一本体上设置有第一生物质进口、第一气化产物出口、第一气化产物进口和燃气出口;下吸式固定床气化炉,所述下吸式固定床气化炉包括第二本体,所述第二本体中限定出第二气化空间,并且所述第二本体上设置有第二生物质进口、第二气化产物出口以及第二气化产物进口;其中,所述第一气化产物出口与所述第二气化产物进口相连;所述第二气化产物出口与所述第一气化产物进口相连;以及燃气出口;其中,在竖直方向上,所述第二气化产物进口的位置高于所述第二气化产物出口的位置,所述第一气化产物进口的位置高于所述第一气化产物出口的位置;所述第一气化产物进口的位置与所述第一气化产物出口的位置的高度差为所述第一本体高度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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